存“公積金”不如發“現金”?惠民之舉如何更“貼地氣”
- 發佈時間:2014-08-21 18:27:0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廣州8月21日電(記者魏蒙)用工企業不給工人繳交“五險一金”是嚴重侵犯工人權益的行為,但近日廣東省中山市一家工廠為工人足額辦理社保及繳納住房公積金後卻引起工人質疑。記者調研發現,事件的原因在於,相關政策的設計及執行中與工人的實際需求相“脫節”。目前,這一事件已得到較好處理,同時引發思考,惠民政策及配套措施如何更“貼地氣”,讓群眾真正獲益。
“從今年7月1日起,該廠為其1700名員工(其餘為勞務派遣人員)足額辦理社保和繳納住房公積金。此舉使該廠的繳費增加,個人負擔的費用也相應增加,由此引發部分員工質疑。”當地政府對這一事件如此解釋。
記者採訪了該廠部分工人,他們表示,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是好事,但每月社保個人繳交部分由167元增加了一倍,公積金也從原來66元增加到200多元,這樣現在到手的收入反而變少了。“拿到工資條都哭了。”有工人這樣表示。
工廠不為工人辦社保和公積金,工人不滿;工廠足額為工人辦了,工人也不滿,為何遭遇如此的尷尬?有工人告訴記者,工人們都很現實,“落袋為安”最切實際,認為還不如拿現金。
有專家分析認為,對於養老保險來説,應加快異地接續的步伐,對工人退休後的保障非常重要,隨著政策到位和宣講到位,仍有望獲得工人們的認可,但就公積金而言,實在是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麵包”。
“靠住房公積金,有哪個一線的外來務工人員能在這裡買得起房?”一位工人稱。
目前爭端已平息,工人所在的公司以增加“額外補助款項”來補貼對員工個人所增加負擔的部分。
廣東工業大學法學教授鄭小明認為,出發點好的社保政策,在強制推行時應注意協調好兩大關係:一是如何解決大部分低收入人群,因參加社保而面臨到手收入相應減少的問題;二是如何避免眾多小型企業因全員參保,特別是參保費用大幅增加而面臨生存成本大增的可能。而公積金政策應加快創新力度,降低提取門檻,讓工人真正得到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