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商河:1928項行政執法事項下放鄉鎮
- 發佈時間:2014-08-21 05:28:0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山東省商河縣啟動鄉鎮綜合一體化執法試點工作,將全縣28個行政執法部門的1928項事項全部委託給各鄉鎮和街道進行執法。
目前,商河縣下轄2個鄉、9個鎮和1個街道辦事處,村居共有963個。假設1個縣直部門每天對3個村居進行執法檢查,需要321天才能完成。行政執法權下放後,鄉鎮街道可以保證對轄區內村居違法違規行為時時查,隨時改。
商河縣委書記姜濤説,商河縣的“大部制”改革就是將執法重心下移,讓原本處於管理弱勢的鄉鎮真正成為便民的服務主體。在推行鄉鎮街道綜合執法服務之前,商河縣各個鄉鎮、街道都設有稅務、工商、城管等行政所站,但由於缺乏統一整合,執法人員只代表單一行政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後,執法人員代表的是鄉鎮一級政府,無論是震懾力還是公信力上都有所提高。
根據規定,商河縣的林業、國土、農業、工商等28個行政執法部門都已與各鄉鎮、街道分別簽訂了委託執法協議書,對下放的1928項委託執法許可權、責任、程式等作出明確規定;各鄉鎮、街道成立了不少於12人的公共管理服務中心,按照委託下放的事項和許可權開展執法。
“鄉鎮一級最主要的職能就是服務。”姜濤介紹説,公共管理服務中心的設立真正解決了為民服務的“中梗阻”問題,以前是幹部一句話,群眾跑斷腿。公共管理服務中心成立後,群眾一句話,幹部就要隨時去調查,並可及時協調溝通,提速又增效。啟動“大部制”改革以來,各鄉鎮街道不另設編制,不另加人手,而是將原本分散的行政執法權予以整合放權。姜濤告訴記者,下一步,公共管理服務中心的人員將把編制從原部門分離,分到各鄉鎮或縣公共管理中心,把“大部制”改革常態化、制度化、專業化,並將鄉鎮綜合執法情況納入考核體系。
山東省委黨校副主任丁兆慶認為,商河縣的做法是基層政府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一種有益探索和嘗試,是與中央提出的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的要求相一致的,而且這種改革也能更好地適應我國農村地廣人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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