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産登記局“三定”10項職責6處24人
- 發佈時間:2014-08-21 03:54: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不動産登記局“三定”10項職責6處24人
京華時報訊(記者王碩)昨天,國土部網站發佈消息,公佈了國土部地籍管理司(不動産登記局)的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和內設機構等“三定方案”。
根據“方案”,地籍管理司(不動産登記局)是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動産登記和組織指導土地調查、統計、遙感監測、不動産權屬爭議調處的職能部門。
不動産登記局的10項主要職責包括擬訂全國地籍管理和不動産統一登記相關法律法規、規則辦法、標準規範,負責各類不動産登記資訊管理,提出解決不動産權屬問題的政策建議等。
司(局)內設綜合處、登記處、權屬處、權籍資訊處、調查處、監測與統計處6個處。24名人員編制包括司長(不動産登記局局長)1名、不動産登記局常務副局長1名、副司長(不動産登記局副局長)2名、處長6名、副處長3名、其他工作人員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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