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國企薪酬改革指向:打破“固化利益”啃硬骨頭
- 發佈時間:2014-08-20 17:43: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透視國企薪酬改革指向:打破“固化利益” 啃硬骨頭
對國企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職務消費”中按照職務設置消費定額並量化到個人的做法必須堅決根除……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提出,要真槍真刀推進改革。
國企收入分配格局中的利益固化已久,國企薪酬改革劍指“七寸”。規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是深化國企改革,更是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改革順利推進,將對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意義深遠。
對積弊“動刀”,調整畸高收入、規範“職務消費”
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費(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各類商業保險……長期以來,一些領域或行業的“隱性福利”大量存在,不僅導致收入統計數據失真,更扭曲了國民收入分配格局。
專家普遍認為,針對國企薪酬積弊已久的問題“動刀”,標誌著國企收入改革進入到觸及利益的實質性推進階段,明確了三個方面的國企薪酬改革焦點:
——調整薪酬結構。根據國資委的有關調查結果,2011年央企負責人薪酬平均水準為72萬元。2004到2011年間,央企負責人薪酬水準年均增幅8.5%。電力、通信、煙草等部門的高管因畸高收入飽受爭議。
國務院去年初批轉《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國資委適時啟動國企薪酬摸底調查,重在摸清國企與當地社會平均薪酬水準之間的差距、國企高管與普通職工薪酬之間的差距、不同國企之間薪酬水準的差距。此次會議明確釋放了逐步矯正不合理的國企薪酬制度信號。
——規範“職務消費”。長期以來,“職務消費”是鋪張奢靡、貪污腐敗的溫床,達到一定級別的領導沒有消費上限。
會議強調,除了國家規定的履職待遇和符合財務制度規定標準的業務支出外,國有企業負責人沒有其他的“職務消費”,按照職務設置消費定額並量化到個人的做法必須堅決根除。
——破除“隱性收入”。薪酬不代表全部收入,早已成為公開的秘密:審計署今年6月發佈的11家國有企業2012年審計報告顯示,大唐集團、華潤集團等6家國企及所屬企業,違規發放職工福利1.7億元。即使在中央八項規定之下,一些行業、單位仍存有數額較大的灰色福利。
強調逐步規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就是讓“隱性”收入“顯形”,不僅應當成為規範國企職工收入的重要內容,而且成為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重要內容。
打破“固化利益” 啃下“硬骨頭”
一直以來,降低國企高管薪酬呼聲不斷。但國企高管卻存在“兩頭佔”的狀態。説是官員,拿著企業家的薪資;説是企業家,卻又保留著相應級別和福利。一些國企高管的高薪又不與企業業績掛鉤……
“改革就是要啃硬骨頭,所謂硬骨頭就是利益格局。”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認為,在社會呼聲比較高的收入分配體制改革中,國企高管收入,一直是公眾關注的熱點,這次從國企主要負責人入手來調整這個利益格局,重構分配製度,是一個“動真刀子”的舉措。
關係國計民生的國有企業,多處於壟斷地位,但對相應國企高管的“職務消費”卻缺乏明確的約束和規範。這次明確要“砍掉”國企主要負責人的“消費定額”,其實質也是對國有企業制度和體制的某種規範,是反“四風”的深化。
“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近幾年國家陸續出臺措施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但進展與人民群眾的期待仍有不少差距。根源之一,在於國企收入分配中形成了“固化利益”,而薪酬改革正是要向“固化利益”開刀。
利益固化有多嚴重?從一些數據中多少可以窺見一斑。僅僅2013年下半年,某直轄市市屬國有企業領導的職務消費總額就達1.1億多元。其中房地産企業領導每人平均職務消費高達53.17萬元。一份國資委紀委通報顯示:中國鐵建超8億元業務招待費,其中“領導職務消費是大戶”。
“個別國企高層習慣了在酒桌上辦公,花錢大手大腳,短期內難以消除。”山東大學教授王忠武表示,“職務消費”花樣繁多,吃、穿、住、體檢、療養等統統納入其中,成為一些國企領導幹部鋪張奢靡、貪污腐敗的溫床。
一位總部設在北京的國企副總説,國企之間職務消費標準差距很大,有的單位領導職務消費一年花個幾百萬元是小事。這在國企之間及企業內部之間助長了“互相攀比,大講排場,大手大腳”的風氣,且極具私密性,外人根本無法得知。
約束高管“逐利”空間 改善現行收入分配格局
2012年,42家央企出現巨虧,但其高管仍然享受著高薪待遇。這既不符合行政內的績效考核標準,也不符合市場化的考核標準……即將啟動的國企薪酬改革,將會大大約束央企高管的“逐利”空間,有助於改善現行收入分配格局。
央企負責人的薪酬目前存在三方面的不公平,一是行業與行業之間差距大;二是管理層和普通職員之間收入差距大;三是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差距大……專家表示,“不瞄準、解決這些問題,改革就難以深入”。
“真槍真刀”不是空話。探索國企薪酬制度、職務消費、福利制度的改革已經在全國展開試點。江西國企建立以績效工資制為主、能增能減的薪酬制度、安徽規定國企管理者應及時向職工曬職務消費“帳單”、深圳在實行公務卡結算制度改革後,計劃實現職務消費實名制全覆蓋……
合理的國企薪酬,就應與行業整體效益和平均薪酬水準掛鉤,應與職工的職位更要與崗位績效掛鉤。加強國企薪酬管控,對肆意發放福利等違規行為加大懲處,有助於糾正長期存在於國企薪酬制度“體外迴圈”的收入情況,提高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調控工作的科學化、合理化。(記者 張志龍 歐甸丘 李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