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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監管力度 P2P網貸更有“錢景”

  • 發佈時間:2014-08-20 03:31:50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財經評論

  龔名揚

  上周,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於多措並舉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的指導意見》,指出目前要解決好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東莞一直被譽為“世界工廠”,小微企業遍地林立,雖然規模小,但是數量龐大、涉及的行業非常廣泛。

  然而,由於小微企業普遍存在資産規模較小、産品線較為單一、技術水準低等問題,而且在産業鏈中議價能力弱、信用狀況參差不齊,整體抗風險能力較弱,從而制約了融資能力。無法通過銀行融資的小微企業,往往會求助於民間信貸公司,然而高昂的融資成本卻使得小微企業利潤縮減,制約了其成長的空間。

  另一方面,東莞民間並不缺錢,2014年上半年東莞的存款達9287.34億元,有不少人都有投資的意向,卻苦於沒有合適的渠道。而網際網路金融的飛速發展,為民間閒置的零散資金提供了新的投資渠道,P2P網路借貸平臺的出現就是對現行金融體制的補充。

  簡單來説,P2P網路借貸一般由具有資質的網站(第三方公司)作為仲介平臺,借款人在平臺發放借款標,投資者進行競標向借款人放貸的行為。網路借貸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合同、手續等全部通過網路實現,它是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

  P2P網貸方興未艾,其借助網際網路技術,與很多傳統的金融渠道相比更加方便直接、成本更低,做得好無疑會降低很多中間管理成本,給小微企業減輕資金上的負擔。但與此同時,由於監管的缺失、準入門檻過低,P2P網貸也成了問題爆發的重災區,很多P2P平臺成了一些不法分子個人斂財的私器。

  近日,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判處東方創投兩位主要負責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這一判例也成了國內P2P被判“非法集資”的第一案。該案的關鍵是,東方創投作為P2P網貸平臺,卻吸收公眾存款用於自融,最後投資者的本金只剩下48%。

  P2P的監管已經呼之欲出,根據目前的消息顯示,監管或將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聯手執行。根據此前銀監會所提出的五點原則,對P2P網貸的監管是“明定位”、“不碰錢”、“有門檻”、“重透明”和“強自律”,筆者認為,準入門檻將成為P2P網貸監管的關鍵。

  8月15日,銀監會創新監管部主任王岩岫在“2014中國中小銀行發展高峰論壇”上表示,行業發端以來至7月份,可查的P2P機構有1200家,實際上跑路的有150家,每個月有六七家跑路。有業內人士認為,最近P2P網貸平臺的跑路甚至已經從原來的資金鏈斷裂向有意詐騙的趨勢轉變,其關鍵還是準入門檻。

  如今,P2P行業的準入門檻過低,網站模板花幾千塊錢就可買到,而對於註冊資金也沒有過高要求,甚至可以通過代理機構杜撰。過低的門檻和違約成本,讓P2P行業儼然成為騙子眼中的天堂。

  提高門檻,首先是要提高P2P網貸平臺的註冊本金,因為P2P提供的畢竟是金融服務,沒有資本金的約束是不行的。而通過提高註冊本金的門檻,可以過濾掉一大批不良平臺,從而將那些沒有資金實力的從業者或機構擋在外面,降低行業問題出現的概率。

  但準入門檻還不只局限于資本上,由於P2P還屬於網際網路範疇,其技術平臺必須具備過硬的安全性,並且有專業的技術人員進行維護。而且,目前P2P網貸平臺的很多員工並不專業,還應該要求公司高管人員有基本的資格以及風險控制能力,資訊把關的能力。

  筆者相信,在新的監管規定出來以後,通過淘汰掉一批不符合資質的公司,P2P網貸將迎來更好的發展“錢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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