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十條”有待執行到實處 養老與健康獲最大支援
- 發佈時間:2014-08-19 10:03:08 來源:金融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國十條”對保險業來説是重大利好,而如何將其一一落實,才是保險業接下來需要面臨的問題。加強保險監管跨部門溝通協調和配合日益重要和緊迫,有關部門要根據要求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措施,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8月13日,在國務院正式發佈《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新國十條”)當日,八家保險公司被監管層急召至北京開會,就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進行商議,以便下一步將方案遞交至財政部。
此次“新國十條”的突出亮點就在於構築了一張民生保障網,拓寬與民生相關的保險深度和密度,其中健康、養老産業無疑是最大的受益者,諸多久拖不決、堅冰難破的“試點”及“徵求意見稿”有望快速落地。
改善民生保險業不應缺位
“新國十條”要求保險業在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中承擔更大責任——把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商業保險要逐步成為個人和家庭商業保障計劃的主要承擔者、企業發起的養老健康保障計劃的重要提供者、社會保險市場化運作的積極參與者。支援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計劃。
“主要承擔者”、“重要提供者”、“積極參與者”,“新國十條”對商業保險的角色定位是將保險業放到宏觀經濟發展、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大框架下,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制度來定位和考慮,關注保險在社會管理領域職能的發展,強調保險業與相關領域改革的互動。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説:“在錯綜複雜的部門利益面前,在追求公平的口號下,商業保險的功能和作用一度被長期壓抑,如今推動商業保險在社會保障體系中地位不斷提升的動力,根本的驅動力還在於商業保險在市場經濟中的效率優勢。”
一位保險專家告訴記者,城鎮化第一階段帶來房地産及相關産業鏈條膨脹,第二階段將帶來健康醫療和教育領域發展。另外,自2010 年起我國居民儲蓄率開始下滑,居民在銀行儲蓄、保險資金和社會基本養老幾類資産中將開始重新配置養老資産,養老儲蓄開始轉為養老消費。這都將為商業保險機構進入基礎醫療保險領域打開空間。也正是在城鎮化和老齡化的雙重壓力下,保險業必須挺身而出,在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中承擔更大責任。
利好頻出 養老與健康獲最大支援
民生保障是此次保險“新國十條”的最大亮點,而與此息息相關的養老、健康産業毫無疑問地成為了此次政策紅利的最大受益者。
“新國十條”提出,要創新養老保險産品服務,發展多樣化的健康保險服務,同時還提出具體而微的要求。更為提振保險業信心的是,在要求之外,“新國十條”明確提出完善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支援政策,養老、健康産業獲得更大支援。
對於尤為受到關注的稅收政策,“新國十條”明確指出,研究完善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完善健康保險有關稅收政策。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落實和完善企業為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
另外,在養老産業和健康服務業用地保障方面,“新國十條”也明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考慮養老産業、健康服務業發展需要,擴大養老服務設施、健康服務業用地供給,優先保障供應。加強對養老、健康服務設施用地監管,嚴禁改變土地用途。鼓勵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等投資興辦養老産業和健康服務業機構。這對於諸多正在建設、籌備的保險養老社區而言,既是來自國家的一種肯定,更是對於未來的一種保障。
貴在執行 “新國十條”有待落到實處
“新國十條”對保險業來説是重大利好,而如何將其一一落實,才是保險業接下來需要面臨的問題。正如一位保險分析師所言:“"新國十條"面面俱到但略欠新意,全方位的改革措施旨在促進未來十年保險業快速發展。但這些措施並沒有什麼新內容,關鍵還在於執行力度。”
或許正是出於上述考慮,國務院在“新國十條”結尾處專門寫道:“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要求,按照職責分工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措施,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省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制訂具體方案,促進本地區現代保險服務業有序健康發展。”因此,加強保險監管跨部門溝通協調和配合日益重要和緊迫,要建立資訊共用機制,逐步實現數據共用,提升風險甄別水準和風險管理能力,加快完善各部門協同監管機制。
不過,在外部政策強力支援下,執行力度也在持續加大。據記者了解,在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內部商議會上,各方已經達成共識,由保監部門草擬一份研究報告給財政部,隨後雙方落實具體試點方案。而此前在試點上一直較為謹慎的財政部,目前態度較為積極。“新國十條”提出2015年前啟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這對於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具有重要意義,需要儘快啟動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