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付危機集中出現 基金子公司風險多米諾推倒
- 發佈時間:2014-08-18 09:54:4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通道業務疾進後遺症顯現 監管層叫停條文厘定不清
基金子公司風險多米諾骨牌推倒
2011年11月16日,首家基金境內子公司的正式獲批拉開了公募基金子公司成立的序幕。此後,擁有萬能牌照的基金子公司猶如雨後春筍般迅速崛起,短短20個月時間裏,已有67家基金子公司誕生。不過, 風險隨之堆積,今年5月財通資管就成了子公司首個兌付風險第一單,上周萬家基金、金元惠理、華宸未來旗下三家子公司更是齊齊出事。基金子公司的多事之秋提前到來。
兌付危機集中出現 基金子公司風控形同虛設
上周,萬家基金子公司——萬家共贏資金慘遭第三方私募挪用的事件浮出水面,8億元産品資金在公司眼皮底下被偷走,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其中近6億元竟然被挪至金元惠理旗下子公司金元百利産品的賬戶上,而這一切原來是第三方私募設的一個局中局,在金元百利産品即將面臨違約時,金元百利合作方吾思基金想到了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業內笑稱一傢俬募玩了兩家基金子公司。與此同時,金元百利和萬家共贏也發出聲明訴説自己的無辜。
不過,“很傻很天真”的金元百利和萬家共贏的聲明並沒有引來同情,反而讓業內開始更多地質疑這兩家公司風控體系的糟糕,“多達8億元的資金如此輕而易舉就被挪用,萬家共贏對資金監管顯然不嚴密,並且對於合作方私募基金的底細也沒有足夠的調查,顯然只是個通道,這才給了私募公司挪用資金的可乘之機,而金元百利的項目已經存在違約兌付,更是無法逃脫風控措施不當的責任”。四川一位信託項目總監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萬家共贏和金元百利出事的同時,華宸未來子公司的一個通道業務也出現了違約兌付,該資管計劃規模高達3億元,已經觸發信託貸款提前到期的條件,目前正在通過訴訟途徑解決;此外,今年5月財通基金子公司財通資産旗下的“光耀揚州·全球候鳥度假地資管計劃”,也因光耀地産集團的倒閉陷入兌付危機。半年多的時間內四家基金子公司危機接連爆發,隨之掀起了基金子公司很多項目中所隱藏的巨大風險。
上述信託項目總監表示,從近期三家基金子公司違約兌付的産品來看,涉及的都是基建類,與房地産相關的項目,隨著將來更多涉房産品項目兌付危機的加劇,想必一年以後基金子公司將迎來風險爆發期。
基金業協會數據顯示,從2012年11月首批基金子公司成立,至今年6月底,共有67家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了子公司,管理資産達1.6萬億元,基金子公司整體存量業務規模接近2萬億元。讓人驚嘆的是,子公司規模擴張至萬億元關口不過用了一年半的時間,而公募基金業達到萬億元規模卻足足花了八年多的時間。
從基金子公司的註冊資本來看,以現有的67家基金子公司32.13億元註冊資本金總額1.6萬億元的資産規模計算,杠桿接近500倍。很多信託公司的註冊資本大多在幾十億元以上,業務規模和註冊資本是嚴格掛鉤的。
通道業務盲目擴張監管急剎車 仍有部分子公司繞道打“擦邊球”
事實上,基金子公司規模擴張的捷徑,便是業內所説的“萬能”通道業務,“在今年基金子公司通道業務被叫停之前,超九成的子公司所做的都是通道業務,很少有子公司自己發行産品的,實際上通道業務收取的通道費並不高,有時能夠低到萬分之一左右,這與其承接的很多高風險的項目並不匹配”。格上理財分析師曹慶展表示。
在基金子公司規模飆升之際,被視為萬能神器的基金子公司通道業務究竟是怎樣的模式,其中又存在怎樣的風險呢?
據了解,通道業務的模式對於基金子公司規模發展來説省力又簡單,因為基金子公司並不是項目的發起方,通常是銀行、券商、信託等金融機構手裏有一個項目,然後銀行或券商把這個項目再推薦給基金子公司,基金子公司只擔當募資發行的角色,真正項目的主導方是發起項目的金融機構。也就是説,一旦産品出現違約,基金子公司一般很少承擔直接責任。
不過,基金子公司産品的高收益卻十分誘人, 據華寶證券《2014金融産品年度報告》,基金子公司發售“類信託”産品的預期年化收益率為9.5%-13%,較高的融資成本也體現了産品背後較高的風險。
由於基金子公司發展時間很短,不論是人員配備還是風控體系上都不夠健全,大部分基金子公司都缺乏對項目風險進行全面的調查評估,往往在産品到期時才發現項目風險已經爆發。
為防範風險,今年4月底監管層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從事特定客戶資産管理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26號文”),叫停資金池和“一對多”通道業務。要求基金子公司做到資金來源與運用一一對應,子公司不得通過一對多專戶開展通道業務。
“‘26號文’發放之後,對於基金子公司通道業務的約束還是有效果的,譬如我們公司此前代銷融通資本的産品好多都是通道業務産品,但現在少了,並且現在金融機構找子公司做通道也沒之前那麼方便了。”北京一家資産管理公司投資經理表示。此外,財通基金子公司股票、債券等方面的部分一對多通道業務已經暫停。
然而,對於依靠通道業務發展已久的基金子公司,想要在短時間內轉型發行主動管理型産品並非易事。上述投資經理表示,如果轉型成主動管理型,不僅在人力成本、風控成本上要加大投資,還充分考驗著基金子公司項目投資水準。
由此,很多基金子公司至今還依賴著通道業務,並想盡招數繞開監管條文。雖然目前監管層叫停了子公司一對多通道業務,但仍有部分基金子公司將專戶一對多業務包裝成一對一的業務。北京一傢俬募基金投資總監表示,不排除某些子公司通過有限合夥的形式將多個投資人的資金包裝成一個投資主體,展開一對一的專戶業務。
對此,曹慶展指出,事實上,“26號文”中只是對一對多通道業務進行了叫停,但對於哪些運作方式屬於一對多通道業務並沒有詳細説明,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種厘定不清也會讓很多子公司在後期通過別的方法繞道做通道或者資金池業務。並且,“26號文”只是一個加強風險管理的通知,並沒有一些強制的執行細則出臺,更多的還是看基金子公司風險控制的自覺性。
子公司無剛性兌付 選擇子公司投資還需審慎考量
高收益往往是基金子公司吸引投資者的法寶,但高收益背後隱含的風險也不容小覷,在花樣種類繁多的基金子公司産品面前,評估項目的風險是選擇投資前必做的一門功課。
上述私募基金投資總監建議,作為資産管理公司在考察基金子公司産品項目風險時,不會光看合同或者投資協議上的內容,這一點普通投資者也可借鑒,首先要看這個項目屬於哪個行業,先從大的方向上評估,如最近房地産、基建行業風險較大,就需要儘量回避一些小地方開發的房地産項目等。
此外,要看借款方公司的資信狀況。特別是在當前房地産行業資金鏈斷裂風險較高的情況下,一些房地産企業是否有充足的償債能力、資金歸集能力很重要。
與此同時,基金子公司雖然很多通道業務類似于信託,但相比信託而言,基金子公司沒有剛性兌付,産品違約時也很容易導致合作方扯皮互相推卸責任的局面。“平均每家子公司的註冊資金不到5000萬元,管理規模卻達到幾十億元甚至上百億元。一旦爆發信用風險,在兌付上完全無法自理。”分析人士表示。由於基金子公司沒有像信託一樣兜底的剛性兌付,因此考量基金子公司産品合同中的還款來源也很關鍵,一般而言,股權質押、債券質押的項目中都會設有抵押物作為還款來源,但投資者還需要再進一步核實一下抵押物的變現能力。拿股權質押而言,投資者需重點考察質押股權的市場價值。通常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的股權流動性好,最容易變現,最受投資者青睞。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基金子公司的産品協議中會表明,産品項目具有第三方擔保,但即便如此投資者也不應完全放心,因為有些擔保方的資質不一定可信,投資者還需詳細查明。與此同時,連帶責任擔保比一般擔保對擔保人具有更大的約束力,也對投資者有更大的償付責任,投資者要注意區分擔保的方式。
北京商報記者 馬元月 蘇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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