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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收費項目 亂花漸欲迷人眼

  • 發佈時間:2014-08-18 09:36:49  來源:甘肅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高文琦

  隨著存摺逐漸退出歷史舞臺,銀行卡已成為最常見的金融工具,而各家銀行也看中了這裡面的商機,銀行卡收費項目越來越多,消費者也越來越不滿。提到各類銀行卡的收費項目,大家一般會想到“信用卡年費”“短信服務費”等,因為這些收費項目涉及數額並不起眼,很多人對此也就不以為然。但是大多數人也許並不知道,銀行卡收費項目遠不是常見的這幾種,諸如“信用卡溢繳款費”“銀行卡賬戶管理費”“信用卡超限費”“ATM跨行跨境取款費”“信用卡不開卡年費”“信用卡挂失費”等“人未識”的收費項目要多達幾十種,這樣的收費就如同螞蟻啃食一般,在你不經意間便悄悄“玩轉”了你的財富。

  狹義上講,銀行卡一般分為借記卡和信用卡兩類,信用卡中又分為準貸記卡和貸記卡兩種。相比之下,借記卡收費項目數量相對固定,給人造成的“麻煩”較少。借記卡收費項目一般涉及櫃面業務、ATM業務、賬戶費用、境外服務四類,如借記卡年費、調單、外匯兌換手續費等。人們最常需要熟悉的一般包括ATM取款費、ATM轉賬費、小額賬戶管理費等。據了解,ATM跨行取款的標準在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中都一樣,ATM轉賬收費標準則根據各家銀行規定各有不同。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小額賬戶管理費的收取,許多人對於空卡或金額極小幾乎從來不使用的卡是否收費並不了解。據某銀行業務人員解答,“我行的借記卡,如果每季度日均卡餘額不足300元,銀行就會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每季度3元。收費依據是銀行日常賬戶管理、系統批量處理、計算日均餘額等都需要成本。”因此,在持有長期不使用的卡時,消費者最好考慮將其登出掉。

  相對借記卡而言,信用卡的收費就顯得“亂花迷人眼”了。各家銀行信用卡僅年費就有50元到上千元的差別,除此之外,信用卡的基本收費項目還包括滯納金、超限費、分期付款手續費、特殊設計卡片工本費等,基本費用以外還有渠道交易費用、卡組織費用等類別。在渠道交易費用中,自助終端轉賬、存取現、商戶收單手續費最為常見;卡組織費用則包括銀聯ATM查詢手續費、境外緊急補卡補現手續費、跨境交易貨幣兌換手續費、國際組織報表服務、查閱簽購單手續費等項目。

  通常來講,信用卡年費乃消費者的“第一道心理防線”,因此,一些銀行為吸引消費者,便打出了“終身免年費”的標簽,殊不知,在這樣的標簽背後,也有可能隱藏著諸如“入夥費”“增值服務費”或“會員費”之類的變相年費。此外,隨著第三方支付的崛起,許多人在網路上使用銀行卡刷卡,但大多數銀行目前都還未將網上支付計入刷卡消費數,消費者只有在實體商戶刷卡,且刷卡次數達到免費規定才能減免相應年費。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可能還不知道,信用卡消費退款不一定能夠衝抵還款。在刷卡購物後,如因種種原因又將款項退回到信用卡上,在帳單日之前的退款,可以直接衝抵消費,但在帳單日之後的退款,則不能衝抵,而只算作銀行多收的錢,只能留待下次刷卡時使用,或者衝抵下個月的還款。對此銀行給出的解答是,這樣是為了有效預防信用卡套現。不過,若全額還清這筆欠款,原本退回來的款將被視作信用卡的溢繳款。溢繳款相當於增加了信用卡的信用額度,持卡消費時一般先使用溢繳款額度,再動用信用卡的信用額度。但如果持卡人需要領出這筆款項,就必須致電信用卡中心提出申請,由客服將其轉至本行其他借記卡內,這樣操作時又會有費用産生。此外,若持卡人想通過ATM提款機直接以現金方式取回溢繳款,銀行將視為取現,除了收取取現手續費外,還將按天計收複利,後果將得不償失。

  另據一項調查顯示,目前爭議較多的銀行卡收費還有全額罰息收費,即在超過還款最後期限之後,哪怕當月信用卡已經産生了部分還款,哪怕還款只差1分錢,銀行都會以全額計息。對此,銀行普遍認為,這樣做主要是為了警戒和懲罰,並沒有靠此項目盈利的目的。但大部分消費者對全額還款的計息方式並不了解,辦好卡後,也不去閱讀相關服務細則,很容易因此吃“悶虧”。

  其實,一些所謂的銀行卡“消費埋伏”,具備了一定的合理性,但讓消費者感到鬱悶的原因之一,就是資訊不對等。若要協調銀行與消費者之間的利益,使雙方都能夠相對滿意,一方面,銀行需要明確自己的責任,在給消費者辦卡時就將一系列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詳細告知;另一方面,消費者也應該認識到利弊,主動了解和掌握自己所持銀行卡的資訊,切莫因為自己的不聞不問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此外,對於不同功能的銀行卡必須進行整理,要儘量將多張卡的功能進行整合;對於不同銀行間的銀行卡,應根據自己的使用體會,綜合比較,選擇一家用卡環境好、服務優良的銀行;對於不常用的銀行卡,如果是挂在存摺賬下,可到銀行辦理脫卡手續,取消銀行卡的服務功能;如果自己手中的卡是已經不用的“睡眠卡”,則應及時到銀行銷戶。

  2013年2月,中國銀行業協會修訂並公佈了新的《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重在加強資訊披露、建立容差容時還款機制。2014年8月1日,《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和《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正式實施。根據新規,包含涉及櫃檯、銀行卡、存摺業務的13項消費者普遍使用的銀行基礎服務將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如其對於借記卡的賬戶管理費和年費,就明確要求商業銀行應根據客戶申請,為其提供一個免收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的賬戶。今年7月下旬,國務院常務會議更是明確要求必須清理整頓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不合理收費,對直接與貸款掛鉤、沒有實質服務內容的收費,一律取消。

  實現良好的銀行卡消費環境,不僅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更是維護社會秩序不可缺少的因素。可以肯定的是,在政府部門的正確引導下,在監管部門的強力監督下,銀行卡乃至銀行其他收費項目亂象必將退出歷史舞臺,各大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必將更加貼近群眾,真真正正成為“人民”的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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