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指南
- 發佈時間:2014-08-18 09:36:42 來源:貴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8月15日,記者從貴州保監局獲悉,為規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貴州保監局與省環保廳聯合印發《貴州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指南(試行)》。
該指南根據環境風險將企業購買環責險的最低責任限額劃分為五個類別,要求保險公司將突發自然災害導致的被保險人環境污染損害納入保險責任賠償範圍,不得以任何理由縮小或免除自身保險責任。建立企業環境風險定量評估基本規則,保險公司可直接根據投保企業的環境風險管理、企業産值規模、行業風險定量評估情況確定保費。
同時,要求保險公司在承保前、企業投保或續簽保險合同前、保險合同簽訂後均對投保企業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聘請專業機構對規模較大的高風險投保企業開展風險防範和管理。保險公司在與投保企業達成賠償協議、完善相關賠付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賠款,責任明確和損失初步確定後對案情複雜或損失較大的環境污染事件預先支付不少於50%的賠款。保險公司對保險期內未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續保企業在上年度交納保費的基礎上予以優惠。
據悉,我省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自2013年10月正式啟動,首批試點涉及化工、電力、造紙、沿江沿河沿湖高污染風險等12類企業。今年上半年,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累計實現保費收入247.87萬元,提供風險保障1.37億元。
(本報記者 田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