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號離婚”的做法不妥
- 發佈時間:2014-08-18 06:33:59 來源:寧波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殷國安
2012年3月開始,西安市長安區民政局實行離婚“限號”政策,每天最多發15個號,最少一天發10個號碼。排了號之後,當事人就有了冷靜思考的時間。據説,因此離婚人數有所減少(8月16日中國廣網)。
統計數據顯示,從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我國離婚人數和離婚率持續上升,近5年來增速明顯,增幅高達7.65%。正因如此,通過設置障礙的辦法阻止離婚,是不少人對離婚率過高現象開出的藥方。如同“限號離婚”,一些地方還試行過“試驗離婚”“預約離婚”等措施,甚至有法律界人士提出“限定離婚與結婚間隔時間”的建議。筆者以為,這些做法未必是好的。
如果説辦理結婚手續是政府提供的一種服務,那辦理離婚手續也是,同樣需要優質高效,而不是製造理由進行阻攔,哪怕初衷是善意的。而且,“限號離婚”沒有法律依據。什麼情況下可以離婚,需要什麼程式,《婚姻法》已有明確規定。離婚是兩個人的事,只要雙方意見一致,任何第三方不能阻止。即使是輕率離婚,因當事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也應責任自負。政府不應該也沒有必要説服其不離婚,設置緩衝期、加大離婚難度等做法沒有依據。再説,“限號離婚”的效果值得懷疑。對於真心離婚者而言,只不過是時間上有所推遲,反增煩惱與麻煩。事實上,沒有人能夠判斷,讓一對打算離婚的人不離婚,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所謂“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的觀念,不過是“從一而終”價值觀的體現,未必是正確的。
離婚率上升不可怕,我們不必因此故意阻止公民離婚。在依法行政的理念下,“限號離婚”顯然不妥。我們要做且能做的就是,尊重和維護公民的權利,依法辦事,為公民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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