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理財公司冒充金融機構 攬儲或涉非法集資
- 發佈時間:2014-08-17 15:53:40 來源:成都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扯大旗作虎皮 警惕理財公司冒充金融機構
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提醒:投資理財公司不是金融機構,攬儲吸存涉嫌非法集資
富麗堂皇的裝修,身著統一制服的工作人員,甚至模倣銀行設置開放式櫃檯窗口……當前,一些投資理財機構存在故意將自己包裝成金融機構,誤導投資者的傾向。在他們的宣傳資料上,赫然寫著“一萬元起投,本金隨借隨還”,有的甚至將項目收益與銀行活期利率進行並排比較。投資民間理財真的和銀行理財一樣麼?
託管變監管 誤導公眾
為獲得投資者信任,一些民間理財機構不僅在包裝宣傳上將自己偽裝成金融機構,甚至直接在公司簡介上冠以“受某某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由某某銀行進行業務指導”等字樣。當投資者詢問時,通常都會得到這樣的答覆:公司的資金都是由銀行管理,一旦發生兌付風險,銀行將把公司房産作為抵押保證客戶利益,同時銀行也知道錢的去向,很透明化。”
而實際上真的是這樣麼?
據我市民間金融專家介紹,這些理財公司所説的銀行資金監管,實際上是銀行的資金託管業務,理財公司可以將項目資金交予銀行託管,但銀行無法監管資金的去向,將銀行託管的職能直接寫為銀行監管,實際上是虛假誤導公眾。
私設“資金池” 涉嫌非法集資
“一萬元起投,隨借隨還,保本保息……”當你看到這樣的廣告宣傳語,就要小心了。據了解,儘管當前大多數投資理財機構聲稱進行“點對點”仲介服務。但實際上,也有部分理財機構虛構投資項目,它們以極低的門檻吸納資金,待資金達到一定數量後,再轉手借貸給第三方,賺取其中鉅額利率差價。而對普通投資者來説,這其中蘊藏著極大風險。
據了解,目前我省大多民間理財機構對外宣傳主要是為資金供需雙方提供居間服務,即尋找資金供需雙方、組織簽訂借款合同,公司在雙方成功簽約後收取借款方一定數額的居間服務費用。這類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時,屬於“服務業”,而非“金融業”。法律專家指出,私設資金池超越居間服務範疇,是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這已經涉嫌非法集資。
我國金融管理採取許可證制度,從事金融業的企業法人須取得國家頒發的《金融許可證》。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準金融機構則由地方政府負責核準許可並監管。
●金融警示
理財公司屬仲介服務機構不得建資金池
本月,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銀監會四川監管局、中國證監會四川監管局發佈聯合公告表示,近年來快速發展的投(融)資理財資訊諮詢類公司屬於仲介服務類企業,不屬於金融機構或準金融機構,不具備對公眾開展投資理財業務的牌照和資質,不能建立資金池,不能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投資理財業務、私募投資等金融業務。市打非辦提醒投資者,切勿將民間理財機構等同於銀行,小心落入非法集資陷阱。
成都晚報記者 鄭佳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