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反壟斷體系的演進之路
- 發佈時間:2014-08-15 01:00:24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期中國掀起新一輪反壟斷調查風暴,劍指多家知名跨國企業,引來各國的密切關注。中國實施反壟斷法僅六年,在力求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同時,目前的反壟斷實踐仍處於積極的探索階段。反觀世界各國的反壟斷實踐,其在完善立法制度建設和提高監管執法體系效率方面的經驗值得學習,一些重大經典案例也給中國的反壟斷行動提供了寶貴的借鑒。
美國:反壟斷案例影響深遠
美國的反壟斷制度與實踐經歷了100多年的演進和完善,形成了壟斷和競爭動態並存的格局。這種格局既創造了資本集中帶來的規模效益,又保證讓具有創新能力的中小企業有良好生存土壤。
1890年,美國國會頒布美國歷史上第一部反壟斷法《謝爾曼法》,禁止壟斷協議和獨佔行為。1914年頒布的《聯邦貿易委員會法》及《克萊頓法》是對《謝爾曼法》的補充和完善。根據這些法律,一旦企業被裁定有壟斷嫌疑,將可能面臨罰款、監禁、賠償、民事制裁、強制解散、分離等多種懲罰。一旦企業被認定違犯反壟斷法,就要被判罰三倍于損害數額的罰金。
這些法律主要由聯邦政府的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加以具體運用。前者主要負責處理電腦軟體、金融服務、媒體和娛樂以及電信市場的競爭問題,後者側重於保健、制藥、食品、電腦技術、網際網路服務等重點消費行業。這兩個機構作為公訴人向聯邦法院提出刑事或民事訴訟,然後由法院作出判決。
100多年來,美國出現了不少反壟斷裁決的重大經典案例。比如洛克菲勒家族的“石油帝國”因壟斷市場在1911年被肢解為30多個獨立石油公司;曾壟斷美國電話市場的美國電報電話公司在1984年被分離成一個繼承母公司名稱的電報電話公司和7個地區性電話公司。
上世紀90年代以後,美國政府開始著眼于如何阻止專利保護以外的技術壟斷和網路寡頭壟斷。當時,微軟公司因被指控通過視窗作業系統“捆綁”銷售其他軟體從而構成了市場壟斷而遭到司法部起訴,最終向競爭對手付出了7 .5億美元的鉅額賠償。此外,美國司法部2012年起訴蘋果公司與美國5家出版社非法合謀抬高電子書價格,蘋果公司上個月表示同意退賠消費者4億美元,前提是聯邦上訴法院推翻去年做出的蘋果違反反壟斷法的判決。
根據美國司法部反壟斷局的統計,去年該部門共發起92項反壟斷調查,其中65項涉及並購交易,25項涉及市場競爭限制。
俄羅斯:不斷完善的反壟斷實踐
俄羅斯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20多年中,借鑒發達國家反壟斷經驗,不斷完善自身反壟斷立法建設和制度實踐。
俄羅斯《反壟斷法》于1990年頒布,次年生效,這是俄羅斯首部關於反壟斷的法律,規範了生産流通和勞動力市場的壟斷行為。隨後俄羅斯又頒布《反自然壟斷法》以及一系列關於保護消費者和中小企業權益、促進金融市場競爭,以及規範對外經貿活動的法律。此外,俄羅斯還對《反壟斷法》進行了四次修訂,加入了干預行政壟斷及企業兼併等內容。
在完善立法建設的同時,俄羅斯也加強反壟斷的制度實踐。1990年,俄羅斯成立反壟斷與促進新經濟結構國家委員會,2004年正式成立俄聯邦反壟斷局。該局負責對産品市場、金融服務市場、自然壟斷主體、廣告行為及在俄外國投資者活動進行監督,另外還對行政部門採購、項目落實及服務情況進行監督。
近年來,反壟斷局頻頻出手,針對能源行業壟斷行為採取嚴厲措施。2009年,俄羅斯石油公司因抬高燃料價格被處以52.8億盧布(約合1.5億美元)的鉅額罰款,俄羅斯天然氣工業石油公司和秋明-英國石油公司也分別被處以1.3億和1.2億美元的罰款。2011年,反壟斷局再度就上述幾家公司集體提高石油産品價格發起反壟斷調查,最終幾大巨頭分別被處以2500萬至5800萬美元不等的罰款。
不過,俄聯邦反壟斷局職權過大的狀況也引發高層注意。今年8月,政府專家委員會向俄經濟發展部建議,把反壟斷局部按職能劃分至中央銀行、金融監管局等相應分管監督部門,最終實現“建立獨立、精簡、問責政府的反壟斷機構”的目標。
巴西:反壟斷毫不手軟
在殖民地時期,巴西貿易完全被葡萄牙壟斷,直到18世紀初巴西港口對其他國家開放,才結束這一局面。獨立後的巴西自然非常重視反壟斷,在反壟斷領域始終走在發展中國家前列。
1994年,巴西政府正式頒布了《反壟斷法》,規定由巴西反壟斷監管機構經濟保護和管理委員會(C A D E)負責打擊壟斷行為,保障消費者權利。2011年12月,巴西總統羅塞夫批准了巴西《反壟斷法》若干條文的修正法案。新的《反壟斷法》2012年5月正式生效,給予了CA D E更大權力。
新法出臺了新的控制並購審查規則和標準,給予了反競爭行為新的定義,並規定了對違規行為的懲罰。控制並購的新審查制度要求在計劃並購時就必須提出申請,而不是在並購後對市場已經産生影響後再解決問題。按照規定,企業合併後所佔市場份額不得超過整個市場的20%,如超過就被認為是壟斷而無法通過審核;對壟斷企業的懲罰是根據其營業額確定的,罰金抽取其營業額的0.1%到20%不等。
2013年7月,巴西政府根據《反壟斷法》對德國西門子、法國阿爾斯通、日本三井以及加拿大龐巴迪等13家國際企業進行調查,因其涉嫌組建秘密聯盟壟斷多座城市的地鐵或輕軌工程的招標,擠壓對手並抬高標的價,借此從中獲取非法暴利。同年10月,C A D E調查谷歌公司,原因是微軟以及當地的競爭對手指控谷歌有壟斷行為。此外,羅氏、巴斯夫和塞諾菲·安萬特三家跨國制藥公司曾在2007年接到C A D E高達近千萬美元的罰單。巴西本國企業蓋爾道等鋼鐵公司也曾因限價問題而被處以高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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