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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試點滿月無成交 保險公司建議讓房産仲介做

  • 發佈時間:2014-08-14 20:15: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1個月多前,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地啟動的“以房養老”政策,遭遇了嚴重尷尬。目前,市場上沒有一家保險公司正式推出“以房養老”的保險産品,僅僅只有幸福人壽一家公司,完成了産品設計,並上報方案,但還仍然沒有正式推出。

  幸福人壽“以房養老”項目辦公室主任趙水龍在接受經濟之聲記者初日採訪時透露,“以房養老”本身就屬於小眾産品,再加上至今並沒有房屋評估等具體的操作細則出臺,目前市場大都處於觀望狀態。保險公司不敢輕易的推項目,因為這個項目有可能賠錢。

  趙水龍:現在社會生活水準越來越高了,人們的壽命比較長了,因為我們“以房養老”一做,需要給予對方終生年金,這樣就是對保險公司有風險。另外有一個房價的風險,房價的漲跌,肯定對保險公司有一定影響。另外,對保險公司壓力最大的就是現金流問題,因為倒按揭跟正按揭不一樣,它是用反過來的一種思維,它是保險公司提前把預付金給老人,等老人身故了以後,你的那個房産才能處置,處置以後保險公司才能把那些費用拿回來。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保險公司高管説得更直白,房子只有70年使用權,越往後越不值錢,憑什麼作為抵押物抵押給保險公司?

  保險高管:房子70年的使用權這個時間限制,這個本身價格就不合理,把一個不斷貶值、接近與零價值的物體抵押給保險公司,但是讓它一直無限度的給我們養老,這個兩方不對等,這樣的話沒有人保障保險的權益了。

  保險公司態度很明確,“以房養老”不賺錢,所以動力不足;同樣,對於老人們來説,這款産品依然抓不到他們的痛點——很多老人寧肯選擇以出租房屋獲得養老保障,也不願將房屋抵押給銀行或者保險公司。

  老人:因為我有退休工資啊,要是我有這套房子的話,我就願意租出去,那樣比較活一些。這到最後你還要收走的,房子收走了感覺有點不合算吧。除非他年紀特別大了,也沒有什麼後人了,那可能就會有這樣的想法,但像我們這種想法可能都不會有。

  儘管試點一個月遇冷,但無論是支援還是批評的人,都希望“以房養老”能夠堅持下去。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保險公司高管也建議,能不能不由保險公司作為“以房養老”的主體,而改由“鏈家地産”這樣的仲介機構。

  保險公司高管:其實有可能,像鏈家之類的專業房産仲介公司,它們倒有可能進入這個領域。因為這個房産抵押給它,它變現的能力更強,賣和出租都不是保險公司的強項,而且收的還不是空房,收到還是大量的、好多年的、價值更難確定的房。你應該有一個限制的前提,就是老人的年齡以及房子的剩餘使用年限之間,應該有一個保護,我不是説老人六十歲我房子也用六十年了,這種情況下他十年後他什麼都拿不到。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強調,若要使“以房養老”成為可行的和可操作的社會政策,必須具備兩個前提條件,一是老人的住房必須是可以由他們自由支配的,二是住房市場的價格是穩定且可持續的。

  而對於第一條,城鎮房産由於存在大量不同性質的房屋,比如公租房,此類房屋的主人雖然擁有居住權但無法實現自由支配,同時,農村老人因宅基地無法確權而一直被置於遺忘的角落。不過,就在8月10日,國土資源部公佈相關條例,明確將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納入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進程,強調要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奠定産權基礎。而這也被視為“以房養老”進程中的一個積極信號。

  另外,幸福人壽董事長孟曉蘇一直希望政府可以出臺相關政策降低保險機構有關稅負,同時建立對長壽保戶的政府補貼機制以化解所謂“長壽風險”等。但是,對商業保險實施補貼一直是個具有爭議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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