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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新國十條”到底“新”在哪

  • 發佈時間:2014-08-14 07:34:15  來源:新華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走筆

  國務院昨天發佈《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業內稱之為“新國十條”,這也是時隔八年之久國務院出臺“國十條”的“升級版”。

  八年前,保險行業還是朝陽、新興行業,“國十條”重點是扶持行業本身的發展。此次“新國十條”出臺,把保險的作用和意義上升到“現代經濟的重要産業和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會文明水準、經濟發達程度、社會治理能力的重要標誌。”也就是説,保險要參與到經濟建設和社會管理上面去。

  筆者在採訪中曾發現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昆山市信訪局原來跟人保財險是鄰居,信訪局每天為接待來訪群眾搞得疲憊不堪,來訪者大都是因突發事件引起的。而保險公司雖然也有很多理賠事件,但每天都井井有條,幾乎沒有任何糾紛與爭執。信訪局向保險公司取經,經過商量,都想到了能不能設計類似險種來化解公共突發事件?於是,昆山人保財險拿出一個公共突發事件責任保險保障方案。該方案涵蓋了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和公共衛生事件,又細分了氣象災害、火災爆炸、危化儲運事故、醫療糾紛等15個小類。

  結果該險種推出後,信訪局門口的群眾銳減。淀山湖鎮一位村民張大爺反而到保險公司詢問,“今年我家裏因電器短路發生火災,獲賠9000多元,但我一分錢未出。如果我自己再出一點錢投保,能不能得到更多賠付呢?”

  細小的案例,説明一個簡單道理,政府轉變職能,不必事事包攬,有時候責任明確、有限兜底也許更好。在保險參與社會管理、經濟建設方面嘗到甜頭的蘇州,後來又開發出民生責任保險、見義勇為責任保險、蘇州老宅火災保險等10余個公共突發事件的責任險,反響都不錯。

  新國十條的出臺,將明確改變過去政府一手包攬的舊路,要建立政府提供支援、商業機構參與的多層次分擔機制,包括建立起“藏救災能力於市場、藏重建能力於民”的救災新機制。

  在發達國家,“無人不保險、無物不保險”,保險其實是現代社會管理的必要元素。昆山信訪局試探性把難題交給了保險公司,結果解決得格外好,這也再次説明,“一手包攬”不如“有限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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