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商品房讓開發商喜大普奔
- 發佈時間:2014-08-13 07:42: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房地産市場剛剛結束了持續多年的兇猛上漲,地方政府的救市行動就已紛紛出臺。除了取消限購這一可以理解的舉措以外,更有甚者是地方政府跳到市場前臺,直接發動救市行動。繼福建省住建廳出臺救市“閩八條”之後,湖南省住建廳也于日前推出救市手段更猛的“湘五條”,其中明確規定,政府將回購普通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對於正深陷庫存商品房積壓的湖南開發商來説,當地政府出臺的這條措施可以讓他們“喜大普奔”。房價下跌,商品房滯銷,開發商無疑承受著最重的壓力,尤其是在最近幾年銀行收緊對開發商金融支援以後,很多開發商依賴成本較高的體制外資金在迴圈,房屋建成後一旦不能按預期及時售出,將遭遇到多米諾骨牌式的嚴重問題。現在政府準備出資對其“團購”,開發商的困境就可以輕鬆解除了,而且由於政府回購不可能像個人購房一樣零敲碎打,開發商無疑可以做成一筆輕鬆的買賣。“湘五條”中的其他內容,如異地購房者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等等,在這一條“猛政”的烘托之下,已經無足輕重了。
但是,政府出資回購商品房用於保障房,卻使房地産市場的正常秩序被攪亂了。商品房購買者支付的房價中,首先含有政府收進的高昂的土地價格和名目繁多的稅費,加上開發商支付的建造成本和應得利潤,組合成了目前的高房價。此類房屋,政府並不擁有産權。而保障房則是由政府無償或低價提供土地,並減免了一系列稅費,通過政府的讓利來滿足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通常是政府和入住者在一定時間段內共同享有房屋産權。因此,這是兩個有很大不同的領域,商品房的定價依據的是市場化原則,購房者和開發商共同承擔市場變化所帶來的利益和風險;而保障房則是政府提供的一項兜底福利,入住者不能指望從中産生利益,也不必考慮市場風險,開發商的盈利也被控制在很低程度。而當政府以大手筆回購商品房的時候,這兩個不同領域的界限也就被攪亂了。
我國房地産市場之所以亂象紛呈,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政府在其仲介入過深。長期推行的“土地財政”使政府在市場中産生了自己的利益需求,因此眼看著市場拐點形成之後開發商的利益損失,地方政府也坐不住了。回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房,不過是打著為低收入者解決住房困難這個冠冕堂皇的招牌,動用政府財政資金為開發商排憂解難的一種手段罷了。當然,按照湖南省住建廳有關官員的説法,政府購買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是有選擇的。這項政策是為了推進棚改而推出的,因此只有符合保障房要求的房源才能被政府回購,也就是説,那些超過保障房規定標準的商品房將被排除在外。但是,有需求就會有市場,當市場上出現這樣的需求的時候,開發商完全可以輕而易舉地將原有的商品房簡單打隔斷來滿足政策要求。
在市場經濟中,政府必須恪守自己的邊界,不隨便伸出“亂摸市場的手”。在房地産市場上,政府負有向低收入群眾提供保障房的職責,但是當職責與商品房市場混淆以後,就很容易回到以往那種重房地産開發而輕保障的老路上去。在地方政府的支援下,開發商將再度無視市場需求而拿地造樓,最後將包袱甩給地方政府。而政府權力在市場上的濫用,還很容易産生政府官員的尋租空間。在商品房銷售困難的情況下,開發商面對的是來自政府“團購”這樣一個“大客戶”,而這個手握鉅額財政資金的“大客戶”並不是為自己購房,因此在回購商品房時,其實有很大的暗箱操作空間,比如選擇什麼樣的樓盤,以什麼價格購房,其間都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新生的腐敗行為很容易在這個新出現的尋租空間中産生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