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訴3子女"常回家看看"結案 至少每半年看望一次
- 發佈時間:2014-08-12 09:49:01 來源:錢江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年5月23日,一對杭州淳安老夫妻將自己的三個親生兒女告上了法庭,訴求是讓人心酸而無奈的希望:要孩子“常回家看看”。這是杭城首例“常回家看看”贍養糾紛案(錢江晚報報曾在5月23日和6月18日連續報道)。
昨天,這個案子終於有了相對圓滿的結果,兩方調解結案。
老夫妻都年過六十,生活在淳安農村,他們有兩兒一女,唯有大兒子讀了大學,後來就在杭州成家立業。女兒和小兒子則跟老人住在淳安的同一個村子裏。兩老説,當年家裏窮,沒條件,就拼了全家之力供了老大一個人到杭州讀大學,女兒就沒讀書,小兒子也僅僅讀到初中。
現在兩老的收入,每人每月100元的養老補助金,還有種茶葉一年有2000多元的收入,其他,就再也沒有了。所以,日子還是拮據的。
其實,打這個官司的初衷是最出息的長子令兩老最傷心。在曾經的庭審中,老人説:“他(指大兒子)到杭州十多年,很少回老家看我們。他在杭州的家,我們兩老進不了他在杭州的家門。”
因為打的是贍養官司,要把有贍養義務的子女都告上去,所以,昨天三個子女都成了被告,但是老人自己也口口聲聲表示,女兒和小兒子都好的。
打官司之前,老兩口和長子的矛盾經歷過老娘舅的調解,沒成。起訴後,又庭前調解,也不成功,後來開庭時,大兒子大兒媳都沒有來,來的是他們的代理律師。
大家算著贍養費,醫療費,爭多論少,蠻傷感情。
看著標的額不大,但是這個案子的判斷是有難度的。如果簡單地下判,會對老人的晚年生活和子女的心理産生不利影響。
再説了,老人的訴求中還有關鍵的一條是“常回家看看”,這哪怕判了如果大兒子在其內心不認同,那麼執行都是個大難題。難道還綁著孩子去看父母不成?
所以,江幹法院筧橋法庭的經辦法官在庭審之外做了很多工作。他跟大兒子反覆溝通。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説:“你也40多歲的人了,換位思考一下吧。父母年紀大了,為他們多考慮考慮,多陪陪他們。”
終於,法官的這些努力爭取到了大兒子和父母當面溝通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三個子女,依法每人每月負擔父母500元贍養費、父母于2014年5月14日前産生的醫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2萬多元,其中大兒子承擔人民幣1萬元,剩下1萬多元由小兒子和女兒各半承擔;而且三被告每半年至少到父母住處看望一次。
案子結了,法官有很多感悟,他昨天甚至跟錢江晚報記者説到了李安的《飲食男女》。其中有一句臺詞:“其實一家人住在一個屋檐下,照樣的可以各過各的日子,可是從心理産生的那種顧忌,才是一個家之所以為家的意義。”
法官説,這份顧忌,對於老人,就是自覺的孝心。而對於子女,生死大限的感悟不必非得經歷生死,在普通的日子裏,依然可以感受到人生短暫帶來的幻滅感,莫等到“親不待”時,才體會到十月胎恩重,三生報答輕的真意。(錢江晚報通訊員 辛成 實習生 劉愈 首席記者 肖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