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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審批權放下去 基層扶貧活起來

  • 發佈時間:2014-08-12 05:33:50  來源:四川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我省財政扶貧項目管理改革17年來重大破冰,實現責任、權力、資金、任務“四到縣”——

  □本報記者 李淼

  17年來,我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機制迎來重大轉向——上半年,我省已先行嘗試,將扶貧項目審批權首次從省下放到縣。

  這也是我省扶貧改革亮出的又一記重拳:下放審批權,實現責任、任務、資金、權力“四到縣”。指導意見即將出臺。

  簡政放權風緣何吹進扶貧大門?

  省扶貧移民局負責人表示,精準扶貧時代,扶貧重點從貧困縣下移到村到戶,有限資金如何更高效、更精準地用在刀刃上,現有資金管理機制亟待鬆綁下沉,基層扶貧活力有望被最大限度激活。

  難:審批“死板”又低效“從報到批,快的要一個月,慢的兩三個月”

  兩年前,廣元利州區扶貧局在工農鎮安排一個核桃産業扶貧項目,不料與林業局後來獲批項目不慎“撞車”。同一塊地裏,總不能重復栽兩遍核桃。如何是好?

  資金更高的林業項目得以優先實施。“扶貧省下的錢不如改下用途,比如搞點養殖項目。”利州區扶貧局局長趙榮琢磨。

  變更須報省審批,但一般情況下變更比較困難,該項目謀變最終“夭折”。這筆資金一直躺在賬上,最近才重新規劃。

  這並非個案。在基層眼裏近乎“死板”的變更審批正是此前扶貧資金管理機制的縮影。

  1997年,我國確立扶貧開發省級負責制,明確責任、權力、資金、任務“四到省”,項目審批、資金分配大權由省級掌握。這套機制曾對我省減貧開發發揮巨大作用。但隨著扶貧攻堅形勢不斷變化,弊端也逐漸凸顯。

  每年數十億元的專項資金都以項目為載體。在整村推進、連片扶貧開發等大項目下又有各種子項目,具體到各地,大到上百萬元的修路,小到幾千元的養雞,全省每年項目數以萬計,都要報省上逐一“過堂”,提出審查意見後方能實施。

  繁重的任務由省財政和扶貧部門少數幾個人承擔。“前後起碼個把月,常常從市縣抽調十多名幫手才行。”負責審批的省扶貧移民局開髮指導處副調研員劉登安表示,耗費了省上大量時間和精力,很不輕鬆。

  效率低成為必然。“從報到批,快的要一個月,慢的兩三個月。”一位基層扶貧幹部表示,由於資金從中央到地方層層撥付,有的下半年才到縣,之後再看“盤子”做項目,因此甚至會出現項目跨年度實施現象。“一刀切”也在所難免。省級審核村級,具體情況很難知曉,只有按規劃、資金管理辦法和扶貧要求來,上面“框框”與基層實際、規劃與變化於是脫節。“個別地方甚至不切實際,投上所好,針對性設計方案,後期一查就明顯暴露。”省扶貧移民開髮指導處處長李華聰表示。

  變:審批權先行下放“縣級可自主確定項目、科學安排資金”

  儘管國、省兩級方案正醞釀出臺,我省“四到縣”改革已先行嘗試——

  不久前,緊隨14.7億元專項資金切塊分配到縣的,正是項目審批權首次從省下放到縣。我省已明確:實行責任、任務、資金、權力“四到縣”制度。

  眼看專項資金到賬,通江縣扶貧移民局局長萬學成著手安排項目,異常從容。今年起,他只需報縣上審批、省上備案,無需等待“漫長”的批復,即可組織項目實施。

  萬學成認為,這首先能大幅縮短行政運作時間,特別對季節性較強的農業項目來説,更利於早實施、早見效。

  “四到縣”正讓縣級政府由“主演”變“導演”。“縣級可自主確定項目、科學安排資金。”省扶貧移民局計劃賬務處副處長潘曄表示,這使得項目更切實際,資金使用精準性和指向性更高。

  萬學成頗為贊同,以前省上對各類項目規定較死,縣級按部就班做。今後,除納入規劃的整村推進等項目,都可按通江實際,自主安排做不做、怎麼做。

  在中國人民大學反貧困問題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貴看來,“四到縣”對精準扶貧意義尤為重大。他認為,精準到村到戶都是很細小的項目,讓更了解實情的縣級政府根據貧困戶實際需求實施,才能精確制導。

  省市縣三級曾經模糊的權責也自此明晰。“以前,好像大家都在管錢、分錢,承擔什麼、監督什麼不很清晰。”省扶貧移民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我省已明確,今後縣級負責組織實施,省市負責監管。

  被審批“套牢”的劉登安終於“解脫”。“今後,省上重點管兩頭,一頭管下達減貧任務,一頭管考評監管。”劉登安表示,由重前期資金“分配”變為重後期資金使用“績效”。

  管:放權得善於管權“最根本的是靠整個考核指揮棒的轉向”

  鬆綁放權後,挑戰也如影隨形。

  縣級在扶貧開發功能上將成為最完備一級。權、錢給了,責任與任務也重了。“這給縣級政府帶來挑戰,需要對扶貧規劃、政策、措施、職能、方式、工作作風及時調整。”省扶貧移民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雅安市扶貧移民局副局長蔡曉然則擔心,如果沒有一整套完整機制,縣級自主權越大,放權後權力失去制約現象越容易發生。

  多位扶貧人士介紹,幾種情況必須未雨綢繆:縣級政府有可能將扶貧資金整合用於其他與貧困人口無關的項目和産業;打造扶貧亮點工程、政績工程,造成“壘大戶”現象;防止尋租隨權力資金下移而在基層蔓延。

  “一抓就死,一放就亂”迴圈如何避免?簡政“放權”還得善於“管權”。

  李華聰認為,“最根本的是靠整個考核指揮棒的轉向。”我省日前明確,對58個重點生態功能區縣重點考核貧困人口變化率等指標。這無疑用扶貧開發成效給縣級政府套上最嚴“緊箍咒”。

  我省也在加緊為“四到縣”制定資金管理、貧困縣考核等具體辦法,把權力關進“籠子”。“下半年將組織開展檢查,同時組織第三方力量進行評估,錢到位沒,效益如何,作為明年下達資金依據,搞不好的就扣分扣錢。”省扶貧移民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同時,對資金使用中違紀違法行為,嚴厲問責、嚴懲不貸,對集體行為、性質惡劣、問題多發的,追究負責人管理責任。

  在蔡曉然看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最重要。“僅僅到縣還不夠,要把項目決策權、監督權一併下放到群眾中去,由老百姓自己定、自己盯。”蔡曉然説,蘆山地震災後重建中,寶興縣就走一事一議路子,在陽光下放權,群眾很歡迎,也實現無縫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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