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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五千元刷搜索排名 1年點擊量轉眼刷完

  • 發佈時間:2014-08-10 07:55:00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本報刊發的《虛假“大數據”來自“刷閱讀”》稿件曝光了網路廣告圈虛假刷閱讀量後,市民宋先生向本報報料稱,自己也因重金購買搜索排名當了一回“冤大頭”,甚至因此差點“欠推廣商千萬債務”。

  每次點擊量收費達2元

  日前,一名自稱××(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員工的人,自稱能幫在增城經營裝飾公司的宋先生在網上做推廣。正希望做推廣的宋先生在“成功企業行銷案例”的誘惑下,接受了該公司行銷人員口中的“超值體驗套餐”:“一年內付款5600元,保證該公司名稱在裝飾行業的搜索排名始終在前五位,同時保證一年內不低於12000次的點擊量,帶來不少於上千客戶。”

  8月2日是合同執行的第一天,宋先生卻傻眼了:短短幾分鐘,點擊量已達1269次;而此時,宋先生的推廣賬戶中,已消費了2584.45元。按此計算,每條點擊的費用並非0.45元而是2.04元;而按照這個速度,不足一小時點擊量就能夠超過12000次,“提前”完成行銷人員承諾的“包年”計劃。

  更令宋先生始料不及的是,看到後臺數據後不久,他的手機就收到“催款”短信,提醒宋先生在賬戶記憶體入足夠的金額以保證推廣服務的繼續。

  “一個小時還不到就能用完5600元,一年至少得5000萬元。”宋先生被自己算出的賬嚇出一身冷汗,隨即給當初聯繫行銷業務的魏小姐打電話,要求馬上停止推廣自己公司的網站。

  合同未註明費用細節

  業務停止後,宋先生稱自始至終他都未接到任何一個客戶打來談生意的電話。“你們當初承諾的每十幾位瀏覽客戶就會有一位下訂單,現在如何解釋?”魏小姐當即表示可以退款,並在當天給宋先生的銀行卡轉賬1200元,隨後就沒了下文。

  記者昨天查閱宋先生與該公司簽訂的合同後發現,合同文本中只模糊地解釋稱5600元為“推廣服務費”,而並未提及宋先生所言“包年”、“12000次點擊量”等確切的費用及用途。

  難證明對方合同欺詐

  記者隨後將宋先生提供的合同材料提交給廣州市工商局專業分局,負責網路市場交易監督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與宋先生簽訂合同的兩家公司都是合法註冊的公司。

  “如果短短幾分鐘時間內,就能夠吸引到幾千點擊量,不排除是利用技術手段産生的虛假流量,”市工商局12315中心的工作人員分析稱,“目前不少公司專門利用軟體‘刷’數據的手段,其實許多都是虛標點擊量、閱讀量。”

  據了解,由於合同中未清晰地標明閱讀量依據標準,而相關付費標準僅憑對方口述,因此即便宋先生有投訴該推廣商的權利,也很難證明推廣商合同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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