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地區應如何承接泛珠三角洲産業轉移
- 發佈時間:2014-08-10 07:45:00 來源:光明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湘南是指湖南南部衡陽、郴州及永州三市,共計34個縣(市、區),土地總面積達57153平方公里,南鄰廣東、西抵廣西、東接江西。湘南承接産業轉移示範區成立於2012年10月6日,成為湖南改革開放繼長株潭城市群後的第二個先行地區,區域內具有區位條件得天獨厚、交通便利、資源要素質優量豐、人力資源及産業基礎較好等優勢,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粵、港、澳作為我國南方經濟最發達地區的“龍頭”,經過改革開放30餘年的發展,産業升級與邊際産業轉移在現階段顯得尤為重要。
上述區域內明顯的梯度特徵催生了湘南承接産業轉移示範區的形成。湘南地區若根據自身特殊的區位優勢、資源優勢及産業基礎優勢,處理好廣東的産業轉移問題,有選擇性地承接適合自己的産業,必將帶動湖南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目前,湘南承接産業轉移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産業轉移在承接過程中不能很好對接。廣東經過改革開放30餘年的發展與中西部地區有了明顯的産業梯度差異和經濟發展差距,且現階段正面臨著勞動力成本上升、産業升級與邊際産業轉移的壓力,而地處湘南的郴州永州和衡陽由於歷史、地理等原因發展相對緩慢,如果能夠成功合理地承接廣東的産業轉移,不僅能夠促進湘南三市的産業結構優化升級,而且能夠快速繁榮湖南經濟並走向良性迴圈的發展之路。目前湘南70%的承接産業皆來自珠三角,雖然一定的産業梯度差異和經濟發展差距都有利於産業轉移的實施,但湘南與廣東在實踐産業轉移的過程中未必就能一一對接。內移的産業大部分以工業為主,如不加以甄別選取適合湘南自身發展的産業移入,不僅不能實現預期的經濟效益,甚至有可能産生重復建設、環境污染、資源浪費、産業結構不合理等弊端,加上産業轉移的“黏性”問題嚴重,湘南在承接廣東産業轉移的進程中可謂是任重道遠。
二是制度建設及市場調控能力有待改善。由於政策往往具有滯後性,政府在制定一項新的維護湘南承接産業轉移的制度時,必須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並通過繁雜的流程才有可能成為一項制度,而所有的這一切都需要時間,當制度最後通過生成法律效應時也許已經不再適用於當時的形勢,也不再具有人們預期的規範指導作用,甚至有可能産生副作用阻礙産業的承接。所以,湘南在制定及完善承接制度時必須加以謹慎考慮,保留適用制度、剔除滯後及不合理的制度、隨時更新原有制度、適時增加所需制度,形成一整套界限明確、具有切實操作性及規範性的制度體系。
早在1776年,亞當·斯密就在其《國民財富的性質與原因的研究》中提出了市場是只“看不見的手”,引導受利己之心所驅動的經濟參與者不斷促進總體經濟福利。然而看不見的手也並不是萬能的,由於市場上有大量的利己參與者,市場偶爾也會導致失靈或者盲目跟風,湘南在承接廣東産業轉移進程中應該不斷完善市場監管制度、健全市場體制,給所承接過來的産業提供一個公平、穩定、健全的市場氛圍,必要時可最大限度地發揮宏觀調控能力,改善市場機制。
基於此,我認為湘南地區在承接泛珠三角洲産業轉移時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
一是做好産業承接的前期規劃與基礎建設。湘南地區在承接廣東産業轉移的過程中切忌照搬照抄既定理論和發展模式,應該根據自身實際發展水準進行頂層設計。要從自身利益出發考慮産業承接策略,結合自身要素資源稟賦、生産技術水準及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選取與區域內原有産業關聯度高、具有顯在或潛在優勢、利於長遠發展的潛力産業進行承接與本土化改造,以使移入産業能夠迅速融入本土産業,並形成配套的産業集群,以發揮産業的集聚效應;加強公路、鐵路、通訊、能源等基礎設施的合理規劃與建設,為産業轉移的人員、設備流動提供便捷的通道;大力發展教育、資訊、金融等軟體産業,培養高科技人才以提升産業轉移與承接過程中的吸收、接納能力,方便資訊、資金的順利流轉;同時加強區域內經濟、社會、人文與政策環境的建設,以縮小與廣東的經濟發展水準差距及産業梯度差異,從而實現産業的順利對接。
二是積極發揮政府的調控作用。為市場有效配置資源和經濟有效運作創造良好環境,是政府的職責所在。在湘南地區承接廣東産業轉移進程中,政府應做好兩頭的前期對接工作,保證廣東産業能夠順利轉移的同時,湘南地區也能順利地承接目標産業,進而引導湘南合理、有序地承接廣東的産業轉移;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各項制度建設,為湘南承接産業轉移示範區提供公平、開放的競爭環境;當市場不能自發調節時,政府應適時發揮其強大的指導作用,尤其要在營造湘南地區良好的産業轉移環境、選擇所承接産業的類型、加強區域間的交流與合作等方面加強引導,制定合理的産業轉移指導方針與産業承接實施方案,減少不必要的重復建設與環境污染,最大限度地發揮湘南與廣東的優勢互補特性,實現區域間經濟的真正“合作共贏”,為我國欠發達的中西部地區提供一種可供借鑒的發展模式,從而實現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目標。
(作者單位:湖南工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