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回應:將認真評估世貿裁決
- 發佈時間:2014-08-09 06:35:23 來源:錢江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潘虹 綜合報道
世界貿易組織(WTO)上訴機構7日裁定,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産品的出口管理措施不符合相關世貿規則和中方加入世貿組織承諾,上訴機構駁回中國就稀土爭端案裁決提起的上訴,支援歐盟、美、日的訴訟要求。
中國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就此表示,中方將認真評估裁決,以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方式加強對資源類産品的管理,維護公平競爭,實現可持續發展。
稀土為很多高科技産品如手機、混合動力汽車、風力發電機等所必用的重要材料。中國目前的稀土出口量佔全球市場的90%以上。
世貿組織當天下午向成員散發了美國、歐盟和日本訴中國稀土等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的上訴機構報告。
報告稱,世貿組織的立場十分清楚:在不限制國內生産和消費的情況下,不可對可用竭自然資源進行出口限制。專家組及上訴機構並未挑戰中國實施保護環境政策的權力,但一國不能憑藉對其自然資源的主權控制國際市場或者全球原材料分配。WTO成員國可以決定使用資源的水準和速度,但是一旦原材料提煉為産品就應遵守WTO貿易規則。
但世貿組織認可中方對涉案産品採取的綜合性資源與環境保護措施。
歐盟官網7日發表媒體聲明稱,上訴機構駁回中方就稀土案提出的上訴“支援”了WTO今年3月公佈的有關中國稀土案的專家組報告,即“中國對稀土等原材料施加的出口限制措施違規”,“資源及生態環境的保護不應成為中國對稀土等相關産品採取出口稅及出口配額等措施的理由”。
在世貿組織上訴機構裁定中國“違規”的報告剛一公佈,英國《金融時報》即稱這是美國、歐盟等的“勝利”。與此同時,美國貿易代表邁克·弗洛曼也表示,他“對於美國及夥伴國的勝訴感到滿意”。
中國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表示,上訴機構在世貿規則部分條款的法律解釋上支援了中方的上訴請求,中方對此表示歡迎;對於上訴機構維持專家組關於中方涉案産品的出口關稅、出口配額措施不符合有關世貿規則和中方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裁決,中方感到遺憾。
這位負責人表示,“世貿組織上訴機構報告與專家組報告將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通過後,成為生效裁決。中方將根據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式規則妥善做好本案後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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