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賠70萬可抓取百度內容
- 發佈時間:2014-08-08 05:31:40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備受關注的百度訴奇虎違反Robots協議構成不正當競爭案7日上午一審宣判。法院認為,被告奇虎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應賠償原告百度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70萬元,同時駁回百度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對於這起再一次涉及奇虎360,同時也是中國網際網路領域內又一起與不正當競爭相關的案件,在網際網路領域引起了廣泛的討論,而其中針對網際網路Robots協議的定義,也對中國網際網路多個領域的發展帶來深遠的影響。
百度向奇虎索賠超1億
據南方日報記者了解,在2013年10月16日,百度訴奇虎違反Robots協議構成不正當競爭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百度公司方面表示,奇虎公司在經營360搜索引擎的過程中存在對百度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具體行為包括:違反搜索引擎的機器人協議(Robots協議),並且在原告明確函告被告後,仍然擅自抓取、複製原告網站並生成快照向用戶提供。此外,還在用戶點擊搜索結果中原告的網站地址後,直接向用戶提供快照服務。
360公司則提出了百度利用“Robots協議”拒絕360的搜索引擎訪問百度頁面,為此不得已採用網頁快照的形式來抓取百度搜索的內容。360方面認為百度公司以此為行業門檻,限制後進入者公平參與競爭,涉嫌違反反壟斷法。
在該案件的一審過程中,百度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奇虎360賠償經濟損失1億元及合理支出20萬元。
Robots協議成關鍵
資料顯示,Robots協議也稱為“爬蟲協議”、機器人協議等,其全稱是“網路爬蟲排除標準”(Robots Exclusion Protocol),網站通過Robots協議告訴搜索引擎哪些頁面可以抓取,哪些頁面不能抓取。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智慧財産權審判二庭法官袁偉認為,360搜索引擎用網頁快照形式抓取百度網站內容的行為應當分兩個階段予以評價,360在推出搜索引擎伊始,並沒有遵守百度方面設立的Robots協議,其”行為明顯不當,應當承擔相應的不利後果。”但是在截至本案件審理過程中,“當360方面明確表示希望抓取百度網站內容的前提下,百度既沒有充分闡明設置Robots協議的理由,又拒絕修改其Robots協議,因此百度方面請求法院判令禁止360抓取網站的主張並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援。”按照法院的判罰結果,360仍可繼續抓取百度的內容。
據了解,百度方面並沒有對法院判決作出回應,而360方面則表示,法院本次判罰允許360可以繼續抓取百度的網站內容,是網際網路精神的勝利。
判決引業界廣泛爭議
“Robots協議是國外通行的行業慣例,我國網路公司通過協商也予以認可,歸入行業自律範疇。”針對法院的判決,中國工程院院士倪光南指出,在國家産業政策指引下,我國網路領域依託中國豐富的科技人力資源和巨大的市場支撐,發展態勢喜人。在這種情況下,進一步規範市場行為,遵守國際規則和行業慣例,有利於今後長遠的發展。“希望今後這類行業規則和慣例能更好地發揮作用;同時希望在發生矛盾時,有關企業能更多地通過協商來解決它們之間的分歧。”
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競爭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王曉曄指出,Robots協議已經獲得網際網路業界廣泛認可,是一種行業慣例,違反行業慣例就構成了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違反。
但網際網路實驗室董事長方興東則認為,Robots協議絕對不能濫用,必須一視同仁,確保開放。“搜索引擎抓取其他網站數據來建立商業模式,卻不允許別人抓取它的內容,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對。”方興東表示。
南方日報記者 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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