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誠信市場須提高違法成本
- 發佈時間:2014-08-08 04:59:46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市無信不立。
繼前不久國務院發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之後,日前,資本市場各主要參與主體與證券期貨監管系統的代表一起召開了座談會。會上,中國證監會表示,要從制度建設、打擊違規行為、誠信資訊平臺建設、完善機制以及宣傳教育等方面大力推進資本市場誠信建設。
如此,方向既定,關鍵在於,這一系列舉措能否取得預期的效果,能否真的打造出一個“誠實守信”的資本市場。
現實的情況是,在利益面前,違規者會將所謂的誠信拋到九霄雲外。而且,為了獲取利益,違規者要麼抱著僥倖心理,要麼不惜鋌而走險。畢竟,相對於成熟市場來講,國內市場違規成本還太低。即使在監管部門反覆強調加強市場誠信建設之時,仍然有與之“唱反調”的。像10年前中小板剛推出時,首批8家公司掛牌的第十一個交易日,江蘇瓊花就爆出隱瞞國債交易的醜聞,引起市場一片譁然。
事實上,因為不講誠信,無論是市場還是相關個體都曾為之付出過慘痛的代價。如當年諸多券商因為違規,最終或被關閉,或被撤銷,券商行業的發展亦受到阻滯,個中教訓不能説不深刻。
從監管部門對違法失信行為“零”容忍,到近年來不斷曝光的嚴懲措施,體現了從嚴治市的一面,但是這顯然還遠遠不夠。
打造一個誠信的資本市場,首先離不開嚴刑峻法護航,但更應該注重違規者受到嚴懲、利益受損者得到補償以及市場回歸正常秩序三者的和諧統一。因此,建議在制訂相關法律法規時,違規成本低的問題能夠引起高度重視。
雖然像光大證券“烏龍指”、萬福生科案的仲介機構等受到嚴懲,但在普通操縱股價、內幕交易案件中,利益受損的投資者仍然難以實現維權。這也就是説,儘管監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但在違規者應該承擔的民事責任部分,即賠償相關投資者損失方面,目前還難有作為。
因此,當務之急是儘快建立集團訴訟制度。有了尚方寶劍,不僅對違規者會産生極大的威懾力,也會對廣大中小投資者的維權起到幫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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