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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企移居海外避稅的背後

  • 發佈時間:2014-08-08 00:31:03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過去幾個月來,好幾家美國大公司宣佈了與外國公司的並購交易,並表示將公司總部遷至企業所得稅率更低的國家,掀起一波“移居海外”避稅浪潮。

  美國企業採用的上述避稅策略在法律上被稱為“反轉”操作,即通過並購交易改變其註冊國籍,變為另一家外國公司的子公司,利用角色反轉,適用外國更低的企業所得稅率。例如,美國制藥企業雅培生命公司日前宣佈收購英國希雷制藥公司後,計劃將公司總部遷至英國,從法律上變成一家英國公司,其企業所得稅率將從目前的22%降至13%。據美國媒體預測,今年約有20多家美國公司考慮利用“反轉”操作將總部遷往海外以降低稅負。

  “反轉”交易盛行引起了奧巴馬政府的擔憂。奧巴馬批評這些美國公司是“企業逃兵”,逃避了“公民義務”,警告這會削弱美國政府的財稅基礎和增加財政赤字。為此,奧巴馬政府提出了遏制此類“反轉”交易的方案,並敦促國會儘快通過立法堵塞這一稅收漏洞。但這並未觸及美國企業海外避稅的根本原因和美國千瘡百孔的稅收體制。

  當前,美國企業所得稅制度存在兩處“硬傷”。一是企業所得稅率太高,同時稅收減免項目太多。目前美國聯邦企業所得稅率最高達35%,加上地方政府徵收的平均4.1%的企業所得稅,美國企業需負擔的法定最高企業所得稅率合計達39.1%,為經合組織34個成員國中最高。經合組織成員的平均企業所得稅率為25%。

  但由於美國存在太多的稅收抵扣和稅收減免項目,在熟知稅法漏洞的律師幫助下,大部分美國企業實際上並不用支付高達35%的聯邦企業所得稅率,這使得美國聯邦政府的企業所得稅收入比經合組織成員的平均水準還低。

  二是美國法律要求對美國企業的境內外收益全部徵稅,而其他主要發達國家一般只對本國企業的境內收益徵稅,相比之下增加了美國企業的運營成本。但在實際的徵稅操作中,只有美國企業將海外利潤匯回國內時,美國政府才對相關利潤徵稅,因此大部分美國跨國公司選擇將海外利潤留在外國子公司。

  上述兩大“硬傷”不僅造成美國徵稅效率低下,企業所得稅流失,也對美國經濟的長遠發展不利。因此,美國迫切需要進行廣泛的稅制改革,簡化稅制、堵塞漏洞、降低企業所得稅率和擴大稅基。美國上一次大規模稅改是在1986年,奧巴馬要想再次促成這一改革還需彌合民主、共和兩黨的分歧,跨越國內的政治關。目前民主黨希望將企業所得稅改革與增加公共基礎設施投資掛鉤,共和黨則希望將企業所得稅改革與降低個人所得稅率綁定到一起。

  眼下美國國會已進入夏季休會期,等國會議員9月回到華盛頓時,縈繞在他們心頭的頭等大事將是11月國會中期選舉。稅制改革相當複雜,牽一髮而動全身,因此不大可能提上今年的國會立法日程,明年的立法前景如何還要看中期選舉之後國會政治生態的變化。在美國稅改前景明朗之前,恐怕我們還會看到不少美國企業移居海外避稅的新聞。(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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