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大戰一審百度獲賠70萬
- 發佈時間:2014-08-08 00:30:57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8月7日,圍繞360搜索引擎是否違反Robots協議(也稱爬蟲協議、機器人協議)引發的不正當競爭案,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360公司違反Robots協議侵犯百度權益,屬不正當競爭行為,應賠償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線上網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70萬元,同時駁回百度公司其他訴訟請求。
值得注意的是,一審判決書中還提到,360已經多次向百度表示要求修改robots協議,該主張是清晰明確的,而百度未能明確提出拒絕360的合理理由,故對《自律公約》簽訂之後,百度主張360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張不予支援。這意味著,360搜索可抓取百度相關內容,同時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R obots協議也稱為爬蟲協議、機器人協議等,是網站和搜索引擎爬蟲的溝通方式,用來指導搜索引擎更好地抓取網站內容。不過,雖然名為“協議”,但R obots協議只是行業慣用的説法。它既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協議,也不是國際組織採納的標準,因此不受任何機構保護。
由於R obots協議的特殊性,對於如何使用,業內一直有不同意見。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競爭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王曉曄指出,R obots協議已經獲得網際網路業界廣泛認可,是一種行業慣例,違反行業慣例就構成了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違反。中國智慧財産權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春田則認為“在網際網路領域法律資源稀缺的情況下,R obots協議實際上具有法律效力。”
但著名行業專家、網際網路實驗室董事長方興東卻認為,Robots協議絕對不能濫用,必須一視同仁,確保開放。“搜索引擎抓取其他網站數據來建立商業模式,卻不允許別人抓取它的內容,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對。”方興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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