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WiFi專利之爭升級:巴士線上官網三問華視
- 發佈時間:2014-08-07 20:4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公交WiFi智慧財産權戰火升級,針對巴士線上起訴華視傳媒侵權,8月6日華視傳媒在其官方網站發佈了聲明,而巴士線上也于8月7日迅速做出響應,在其官方網站及新浪官方發佈了三問華視傳媒,
以下為巴士線上官網全文如下:
一問華視傳媒:上市公司境界咱不懂
華視強調尊重智慧財産權是一貫的企業宗旨,是立足之本。然而因智慧財産權遭起訴,卻遲遲未公佈。據公告所示,華視五月初已收到法院應訴通知,無論是出於對智慧財産權的尊重,還是作為上市公司是否需要及時做資訊披露?至8月6日才正式披露,是不是多年訴訟面對投資者有點壓力山大?上市公司的境界咱不懂。
二問華視傳媒:擁有網路還是代理廣告
在眾多渠道中,華視稱“擁有中國乃至全球最大的公交地鐵全覆蓋的戶外數字移動電視媒體運營聯播網”及“覆蓋全國的移動電視網路基礎上打造覆蓋全國的公共交通超級WiFi”。同樣作為行業參與者,真心不明白,代理了各城市移動電視廣告怎麼就變成擁有移動電視網路,豈不是代理了CCTV廣告就可以説擁有了CCTV?
事實是公交地鐵移動電視網路資産、公交地鐵媒體資源開發合約、節目製作、節目廣告整合播控運營權利仍然歸屬各地方城市電視臺。難道廣電總局改變了政策?
不過代理廣告也不是不可以,獨家代理十來個城市也不少了,雖然巴士線上也不過二十二個城市自有移動電視網路。不過華視屢屢在市場傳言巴士線上插卡播放,這可是毀商譽。普及下知識,2007年廣電總局驗收了巴士線上公交WiFi的網路節目傳播技術方案,2004年和2009年兩個國家發明專利;2007年廣電總局批准了CCTV與巴士線上在全國開展公交移動電視業務,自2003年開始與全國22個城市30余公交企業合作開發移動電視媒體。相比代理移動電視廣告的方式,這才是有牌有網路,可以稱之為擁有和覆蓋。嚴重贊同華視公告觀點,罔顧事實、虛假宣傳,誤導市場真心很討厭。
三問華視傳媒:戰略合作很無奈
華視強調與中國聯通戰略合作、華為公司戰略合作獨家授權,解決網路安全,然而戰略合作並不代表一定擁有網路安全管理和運營資格。作為中國聯通戰略合作夥伴虛擬運營商的巴士線上,擁有行動通訊牌照及媒體牌照,在公交WiFi的內容管理、資訊安全管理、網路安全管理上具備相應資質和實施能力,同時早在2014年5月與華為共同發佈AR511設備。但擁有商務上的戰略合作並不一定代表擁有網路安全管理,並不一定能夠擁有網路安全運營牌照,戰略合作會不會陷入無奈?
截至目前,公交WiFi尚未運營,兩家行業競爭在即,從暗戰到明戰,而就在今天下午,中央網信辦發佈《即時通訊工具公眾資訊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目前相對混亂的公共WiFi未來是否作為一個網路入口被納入管理,市場又增添了不確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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