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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正常壽命50年 別糾結"70年大限"了

  • 發佈時間:2014-08-07 15:11:00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專題 小強 友  責任編輯:羅伯特

  8月5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公佈了《關於進一步提升建築品質的意見》,明確提出一般建築正常使用年限不得低於50年。英國建築的平均壽命達到132年,美國是74年,而我國卻只有25-30年,很多建築早早進入“品質報復週期”。今年上半年山東省排查出的3800多棟危房中,很多房齡不過30年。(昨日《大眾日報》)

  驚訝 花光三代錢住不上兩代

  博聞識見雜貨舖:提升至五十年?那未提升前呢?産權有七十年,那豈不是告訴我們説,我們的産權其實都是騙人的,因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那麼久?

  四眼兒狼:70年産權,30年的房子。跟誰哭去?説好的百年大計在哪兒?

  新浪廣州網友:花了3代人錢買了房,還不知可不可以住兩代。平攤到每年的價格,中國的房價絕對全球最高。

  順德老潘:大家不必再擔心70年大限了。

  勝利:難怪貸款年限最長30年。

  呼籲 房屋壽命應高於70年

  新浪北京網友:幾百萬買個只能住50年的混凝土?我覺得70年的産權建築壽命應該在100年,70年也不行,哪有産權年限一到房子就成危房的?

  新浪南京網友:建議房價打七折。

  燕兒林梢的世界:要真想提高建築品質只需一條措施就可以,就是在每座建築驗收完工後,刻一塊大理石碑鑲嵌在建築物顯眼處,載明投資方、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單位,施工時間,保修時間,以及終身品質負責人名字、職務,及聯繫方式。

  悲觀 建築行業潛規則兇猛

  新浪海口網友:企業壽命有幾個能到50年?30年倒了都找不到責任主體。這條規定其實也沒實際意義。

  新浪石家莊網友:開發商把房子都蓋好了,管理部門能不讓你過關?塞點錢什麼都搞定了。

  庶人林子勇:什麼時候能夠真正實現施工單位憑實力中標,沒有其他關係介入招投標,沒有扒皮公司了,建築品質才有真正保證。

  新浪上海網友:我是施工單位的。建設單位為了節約成本,壓著設計按最低標準設計,施工單位多數是分包給私人老闆做,就偷工減料,監理單位的人拿了好處也不怎麼管。

  新浪濟南網友:中國的監理是管品質的,但説了不算,説了算的不管品質,作為一線的工程技術人員對此很無奈。

  點評

  房價猛漲房子設計壽命為何不漲?

  盛翔:其實,山東這份文件裏,僅就建築設計使用年限而言,相比舊的國家標準一點都沒漲。國家標準《建築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規定,制定建築結構設計各類規範時所採用的設計基準期為50年。與之相對應,建築設計使用年限分別採用5年(臨時結構)、25年(易於替換的結構構件)、50年(普通房屋和構築物)和100年(紀念性建築和特別重要的建築結構)。

  這個標準公眾之前一般並不知曉,直到2009年某住建部官員一句“住宅設計使用年限一般為50年”才算是震驚了輿論。彼時,曾有很多這方面的討論,眾多網友質問“用地‘70年大限’與住房‘50年壽命’如何銜接”。時至今日,顯然還有很多網友仍是第一次聽説住宅設計壽命只有50年,於是驚呼“剩下的20年住到哪去”,吐槽“房貸才還完,房子已壽終正寢”,質疑何謂“百年大計,品質第一”?

  在房價飛漲的年代,多少人為了一套房子不得不付出整個青春,甚至幾代人的積蓄,但是高房價與高品質卻不成正比。這些年“毛竹代替鋼筋”之類醜聞,“樓倒倒”、“樓脆脆”、“樓歪歪”之類事件一直沒停過,住宅品質低劣顯然不是局限于某時某地的特例。

  房價漲了一倍又一倍,房屋品質卻沒有隨之好了一倍又一倍。要提升建築品質,一方面必須加大對無視品質偷工減料用劣用假等行為的懲處力度,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繩之以法;另一方面,也必須及時提高住宅設計使用年限標準,否則,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開發商永遠會就低不就高,房屋品質不可能自動提高。

  現實中,購房者除了知道産權年限之外,甚至根本不知道所購房産的設計使用年限,“品質合格”掩蓋了一切的低標準和低品質。從2001年到現在,房價不知道漲了多少倍,建房技術與材料科學也日新月異,房子的設計壽命為何仍是50年的低標準?70年産權的房子只有50年壽命,這樣的根本問題不解決,建築品質怎麼可能無緣無故提升?

  (專題整理 小強 感謝新浪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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