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經營監管辦法發佈 鼓勵簽訂中長期直銷合同
- 發佈時間:2014-08-07 09:59:00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發改委8月6日發佈《煤炭經營監管辦法》。這是歷經十年之後新公佈的煤炭監管法令。《辦法》明確,煤炭經營應取消不合理的中間環節;國家提倡有條件的煤礦企業直銷,鼓勵大型煤礦企業與耗煤量大的用戶企業簽訂中長期直銷合同。
辦法提出,發改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政策引導和支援,建立健全煤炭交易市場體系,培育對煤炭供應保障具有支撐作用的經營企業,鼓勵具備條件的經營企業參與煤炭應急儲備工作。有關行業協會引導煤炭經營主體加強自律,配合煤炭經營監督管理部門開展工作,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針對目前的大氣污染問題,辦法明確,禁止煤炭經營主體銷售或進口高灰分、高硫分劣質煤炭,以及向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等範圍內單位或個人銷售不符合規定標準的煤。
辦法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旨在加強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規範和維護煤炭經營秩序,保障煤炭穩定供應,促進環境保護。(歐陽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