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服務業行業獎勵資金開始申報
- 發佈時間:2014-08-07 08:34:39 來源:海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海口8月6日訊(記者羅霞 實習生陳秋雲 吳小璠)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旅遊委近日下發省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行業獎勵資金的申報通知,為促進我省服務業企業成長,2014年省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部分資金,將以獎勵方式錶彰在批發、零售、物流、餐飲和服務外包等五類行業中,在增加地方稅收、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貢獻較大的企業。
批發業獎勵標準為:批發業上臺階獎,獎勵2013年度批發銷售額在100億元以上、新增銷售額增長50億元以上的企業,每增長50億元為一級臺階,根據上臺階數量予以獎勵;批發業新增獎,獎勵2013年度批發銷售額超20億元的新增企業;批發業綜合獎,獎勵2013年度批發銷售額在10億元以上、綜合排名前3名的企業。綜合獎根據企業2013年營業額、營業額增幅、納稅額、納稅額增幅、就業進行綜合排名;國家實行專賣管理的行業除外。
零售業設零售業新增獎,獎勵2013年度零售銷售額超4億元的新增企業;零售業綜合獎,獎勵2013年度零售銷售額在3億元以上、綜合排名前5名的企業。企業為實行有店舖銷售,經營若干大類商品的購物中心、百貨店、超市、家電專賣場、家居建材商場、汽車銷售等零售企業;免稅店除外。
物流業獎勵標準為:物流業評級獎,獎勵2013年度獲評為國家3A級以上(含3A級)的企業;物流業綜合獎,獎勵2013年度納稅額在500萬元以上、綜合排名前5名的企業;物流業轉机箱獎,獎勵2013年度集裝箱轉机箱量增長前3名的航運物流企業;物流業國際航線獎,獎勵開通以海口港或洋浦港為始發港的國際(含香港航線)穩定運作1年以上(含1年)且平均每月發班不少於5個班次的集裝箱幹線班輪航線的航運物流企業。
餐飲業設餐飲業綜合獎,獎勵2013年度營業額在1500萬元以上、納稅額在100萬元以上、綜合排名前20名的企業。
服務外包業獎勵2013年度實現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超過90萬美元、業務收入排名前3名的服務外包骨幹企業。
申報行業獎勵資金的企業可于8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分別報送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旅遊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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