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濤:從價格競爭到服務競爭 誠信是保險業立業之本
- 發佈時間:2014-08-07 08:0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未來,保險競爭將從價格競爭轉到服務競爭,只有誠信經營的企業才能立於不敗之地。當前,保險行業失信行為最為突出的是銷售誤導和理賠難,必須繼續下大力氣加以整治
作為經營風險的特殊行業,良好的信用是保險業的生命線,是保險企業形成核心競爭力的前提。隨著我國保險市場的不斷成熟完善,未來保險競爭將從價格競爭轉到服務競爭,只有誠信經營的企業才能立於不敗之地。建立健全完善的保險信用體系,可以減少甚至避免保險經營過程中各種風險,保證保險業充足的償付能力,從而實現保險業穩定健康發展。
加強保險信用體系建設是保護保險消費者利益的迫切需要。由於起步晚、發展滯後,當前保險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不誠信的問題。加強保險信用體系建設,可以促使保險企業將誠信貫穿于保險經營的全過程,設計出真正滿足消費者需求的産品,誠實地將合適的産品銷售給合適的人,並及時公允合理地做好理賠,全方位全過程提供週到服務,切實滿足人民群眾和廣大消費者的要求和期盼。只有如此,保險業才能取信社會、取信消費者。
加強保險信用體系建設是推進保險監管現代化的內在要求。保險監管現代化是伴隨市場化、資訊化和國際化的産物。保險監管既要體現中國特色,更要符合國際慣例。多年以來,我們的監管治標多,治本少,往往是老問題解決了,又出現了新問題。作為監管部門,除了運用行政手段之外,通過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可以從根源上遏制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從而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實現監管現代化。
經過多年發展,我國保險業的誠信意識不斷增強,經營行為不斷規範,行業形象和社會信譽明顯好轉。但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與廣大保險消費者的需求相比,保險信用體系建設仍存在差距。國務院近日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適逢其時,保險業要認真貫徹落實《綱要》各項要求,科學謀劃、紮實工作,加快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
政務誠信是社會誠信的先導和表率。依法行政是政務誠信的核心,首先要確保監管政策的科學性、連續性與穩定性;二是要抓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權力,並以此作為保險監管職能轉變的突破口;三是要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維護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高監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加強行政效能監察,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確保監管部門勤政廉政、依法行政,實現政務誠信。
先進的誠信文化是保險業的根基,而保險行業核心價值理念則是誠信文化的精髓。“守信用、擔風險、重服務、合規範”這十二個字蘊含著保險業生存和發展的根本價值取向,深刻影響著保險從業人員的思想觀念、思維方式和行為規範。要把誠實守信貫徹到內控管理各環節之中,建立起嚴格的信用管理體系,以誠信贏得客戶、贏得市場、贏得競爭。
資訊化是整個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與前提。依託中國保險資訊技術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建立保單登記系統,實現對全國範圍內所有保單資訊的集中動態登記。通過整合全國車險資訊共用平臺、研發車險反欺詐資訊系統、完善保險機構和高管人員管理系統、改進保險仲介監管資訊系統,搭建統一的保險業信用資訊平臺,推動信用資訊標準化建設。
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是社會信用體系運作的核心機制。在發揮誠信的正向激勵作用的同時,發揮法律和市場對失信行為的雙重懲戒機制,嚴厲懲處市場主體的失信行為,使失信的企業和個人付出昂貴的代價,使失信者對交易對方的失信轉化為對全社會的失信,使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約,失去活動空間和立足之地。
當前,保險行業失信行為最為突出的是銷售誤導和理賠難,必須繼續下大力氣加以整治。下一步,要全面推進壽險銷售誤導治理,紮實開展財險理賠難治理,對保險欺詐、制售假保單、騙保騙賠、非法集資等嚴重擾亂保險市場秩序的行為開展專項治理,加大查處力度。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保險業要守土有責,切實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人民群眾,服務廣大保險消費者。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為中國保監會主席助理 梁 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