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在華外企違法違規經營 中國市場遊戲規則亟須重塑
- 發佈時間:2014-08-06 17:03:1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上海8月7日電(記者有之炘? 龔雯)8月以來,在華外企的新聞不少。4日,國家工商總局專案組對微軟高層進行反壟斷調查詢問;同日,上海食藥監和工商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駐上海福喜的投資方;6日,國家發改委證實克萊斯勒和奧迪存在壟斷將被罰……
無論是畸高的零配件價格,還是從掉在地上又扔回生産線的肉,這一系列事件暴露出一些在華外企種種不合規的行徑。是什麼原因導致這些“洋品牌”違規?中國市場的遊戲規則應如何重塑?
?一些在華外企的三種“不規矩”
在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王志樂看來,無論是此前曝出的“福喜事件”,還是葛蘭素史克在華涉嫌商業賄賂的醜聞,抑或微軟涉嫌壟斷,這些都是一些在華外企不合規經營的表現。
梳理近期市場上的資訊,當前一些在華外企的不合規行為主要分為三類:
第一種是生産操作過程中的違規行為。以上海福喜為例,公司規定掉落地上的食品應投入不可用食盒,但生産線上的工人卻將掉落地上的肉直接扔回生産線。
第二種是企業的商業腐敗行為。事實上,葛蘭素史克只是跨國公司在華涉賄的“冰山一角”。近年來,輝瑞制藥、摩根士丹利、朗訊、西門子、沃爾瑪等知名跨國公司都曾在華涉嫌商業賄賂,被國外監管部門開出天價罰單。
第三種是企業在行銷過程中的壟斷行為。一些外資企業往往憑藉其資金、技術、渠道、智慧財産權等方面的優勢取得市場支配地位,並利用這種支配地位從事反競爭行為。如收取歧視性高價、搭售、拒絕交易、聯合抵制等。
2013年以來,南韓三星、LG、美國IDC、微軟、高通、賓士、奧迪等眾多公司已接受了反壟斷調查。
一些“洋品牌”為何有“雙重標準”?
法律法規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外企也好,內企也罷,企業違規經營,第一責任主體無疑是企業自己。但同樣是這些“洋品牌”,在國外就鮮有違法違規行為曝出,為何到了中國就變味了呢?
不可否認,在發展起步階段,為了鼓勵外資企業來本國投資,各地對跨國企業提供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加上寬鬆的監管環境、較低的違法成本,縱容了外企“雙重標準”橫行。王志樂告訴記者:“跨國企業在華的違規成本較低。前幾次‘洋品牌’出事後,有關部門不痛不癢地處罰一下了事,外企幾乎感覺不到‘痛’。”
其次,在保增長的壓力下,對外企的安監力度及環保關口的把控出現鬆動跡象。
其三,我國反對商業賄賂的法規分散在若干法規中,打擊力度也不夠大。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表示:“雖然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商業賄賂有一定程度的規定,刑法也規定行賄罪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但在司法實踐中,我國法律法規對商業賄賂缺乏具體的司法解釋。商業賄賂花樣繁多,因此打擊效果並不好。”
加強監管創造公平的市場環境
針對在華外企的各種違規行為,監管部門正加大監管力度,為市場創造一個公平的市場環境。
近日,微軟等外企在中國被曝出遭遇反壟斷調查,顯示我國的監管部門在運用反壟斷法上的技巧越來越嫺熟,正逐步與國際接軌。安邦諮詢首席研究員陳功預計,中國市場的遊戲規則或面臨重塑,只要在中國違反法律,都會成為下一個被調查或約束的對象。
專家建議,要進一步提升法律威懾力和監管主動性,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費者和勞動者的權益,讓“洋品牌”在中國市場變得“規矩”。這需要從企業層面、政府部門、輿論監督等多方面共同推進合規制度的建設。
站在企業自身的角度,應當重視健全和完善合規管控機制,包括全面系統的培訓機制、嚴格合規的考核機制、內部舉報機制及獨立自我審查機制。
從法律層面,南開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所長程寶庫建議,我國不妨借鑒歐美等發達國家的做法,制定反商業賄賂法這類專項法,通過鼓勵舉報者、加大處罰力度來打擊行賄。
市場經濟的繁榮關鍵在於建立一個公平的市場環境,無論是境內企業,還是外資企業,嚴格守法合規經營,才有利於整個大環境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