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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44%宏觀稅負”口徑不對 邏輯錯誤

  • 發佈時間:2014-08-06 09:42:54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有學者測算,今年上半年我國宏觀稅負達到44%,將備受爭議的宏觀稅負問題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計算政府財政收入,不能把四大預算收入簡單地相加,要剔除交叉重復部分,避免誇大政府收入,導致宏觀稅負測算結果呈現虛高。

  儘管44%的測算結果並不十分準確,但近年來有關我國宏觀稅負過高的質疑聲也一直不絕於耳。根據世界銀行的分類,目前中國處於中等收入國家,宏觀稅負最高不應超過29%,若考慮最優稅負,即將每人平均GDP與宏觀稅負對應,理論上最優宏觀稅負節點在25%左右。

  在經濟增速放緩的背景下,宏觀稅負的高增長不利於經濟的穩定,因此,未來財稅改革進一步提速乃是大勢所趨。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曾在解讀《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時表示,要穩定稅負正確處理國家與企業、個人的分配關係,保持財政收入佔國內生産總值比重基本穩定,合理控制稅收負擔。

  “一個國家應該根據自己的經濟發展水準和自身的國情來選擇合適的宏觀稅負水準,不要簡單對比稅負高低。”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王天龍表示,把握宏觀稅負水準應該注意兩個問題,一是要考慮宏觀稅負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政府應該穩定宏觀稅負水準,優化政府收入結構,不增加經濟增長的負擔。二是要把提升老百姓的福祉作為重要的條件,因為稅收關鍵是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在財稅專家眼中,繼續推動結構性減稅是財稅改革的重要方向,但無論從短期還是長期來看,讓宏觀稅負和宏觀福利相匹配或是更好的選擇。若在承受一定稅負壓力的同時,能夠享受到與之相對應的社會福利,那麼,宏觀稅負的高低並不會成為影響公眾幸福感的關鍵因素。

  “要做到這一點,除了進一步調整稅負結構,例如加快營改增改革、調整財産稅和資源稅比重,政府更需要加強對社保、醫療等領域的投入和轉移支付,以進一步完善我國的財政收支結構。”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如是説。

  與此同時,有學者稱,現階段在財稅體制上,先爭取將錢花好要比追究宏觀稅負的高低更有意義。“當一國財政的民生支出規模較小時,老百姓往往覺得沒有在政府的用稅過程中直接受益,會感到稅負較重。”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表示,這在客觀上要求政府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同時,不斷完善財政支出結構,提高稅收的使用效率,使稅款最大程度地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要花好錢,就需要在將錢花到位和用得有效率兩個方面多下工夫。”朱青表示,我國目前在支出項目上的監管是粗口徑的,單憑在相關領域的支出增速來表明支援民生的力度,恐怕難以確保財政資金使用的效益。(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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