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就要會打“暗戰”
- 發佈時間:2014-08-06 01:33:50 來源:寧波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8月3日,慈溪環保局聯合慈溪公安局,在一個廢棄的工業園區內,取締了9個非法電鍍窩點,經檢測重金屬鉻最高排放濃度超出國家標準6000倍。這也是慈溪成立環境犯罪偵察大隊後,兩部門聯手查獲的規模最大的一起環保案件(8月4日《錢江晚報》)。
從今年3月開始,被當地群眾舉報後,這些非法電鍍加工點就和慈溪環保局玩起了“貓鼠遊戲”。為了掌握證據,抓住“現行”,慈溪市環境監察大隊下了不少功夫。《錢江晚報》報道時用了這樣的標題:慈溪一場非法電鍍加工點與環保、公安之間的暗戰,一方:藏身廢棄工業園,專人把守夜晚開工;一方:半夜翻墻,喬裝偵察,敲定抓捕計劃。確實,這是一場“暗戰”,最終監管部門打贏了,值得肯定。但以前,很少聽説有這樣的“暗戰”,也很少聽説有這樣的“勝利”,往往是另外一番景象。
一種是沒有人舉報企業違法,監管部門就不查不管,甚至有人舉報了,也不查不管。再有一種是記者經過長期“臥底”,查出了企業的“大問題”,像上海的“福喜事件”,就是東方衛視記者臥底兩個多月查出來的。媒體曝光了,監管部門才跟在記者的屁股後面放“馬後炮”。另有一種是運動式執法、集中式查處,一家企業“出事了”或者問題集中爆發了,才忙著佈置大檢查、集中整治,有的還讓所有企業停業整頓。而平日裏,監管要麼是“有一搭沒一搭”,要麼就是“通知一籮筐,檢查來了就做做樣子,過後還是老樣子”。還有一種是,平時也在按部就班地檢查,群眾舉報了也會去檢查,但人未到通知已到或風聲已走漏,企業早已做好了“迎檢準備”,查來查去,啥問題也查不出,但彼此心知肚明,“你好我好”。
如果説上面這些是表像,那深層次的原因可能主要有這麼幾種:一是即使監管不力,就算出了事,也只是企業的事,只要自己積極打“死老虎”,不僅不會因為失職瀆職受到處罰,還可能落得個“查處有力”的肯定,這樣的例子實在不少;二是得了監管對象的好處,“吃人家的嘴軟、拿人家的手短”,説話辦事自然沒有底氣、不敢較真,甚至“胳膊肘往外拐”。像昆山那家出事企業就常用一些“公關手段”,把經常來檢查的工作人員搞定。三是不得已,有些“污染大戶”,是當地的“利稅大戶”或者某些領導的“關係戶”,監管部門“投鼠忌器”,不敢作為。
我們當然希望企業都能“流淌著道德的血液”,但為追求利益最大化,弄虛作假、違法亂紀的企業是很難杜絕的。這也正是質檢、工商、衛生、環保等監管部門存在的理由與價值。如果監管部門戴著“監管”的帽子,花著國家和老百姓的錢,卻老是監管不出個啥名堂,讓群眾這也不放心、那也不滿意,那監管就是出大問題了。而監管一旦出大問題,有些企業不出事算萬幸,出事甚至出像昆山“8·2”那樣慘痛的大事就是必然的。
企業做“見不得陽光的事”,必然會和監管部門打“暗戰”。不讓一些無良企業屢屢得逞,需要改進和完善的東西很多,就監管部門來説,必須學會“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僅要會應對企業的“暗戰”,還要會積極主動地打“暗戰”、能打贏。慈溪環境犯罪偵察大隊打贏了一場“暗戰”,有點“監管者”的樣子了。打“暗戰”,當然會很辛苦、“沒好處”甚或得罪人,但殘酷的現實一次次警示:監管部門不會打“暗戰”不行,打不贏“暗戰”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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