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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程把我徹底拖垮了”

  • 發佈時間:2014-08-06 01:00:19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這三年,由於政府拖欠投資款,我被這項政府工程徹底拖垮了,我把在杭州的別墅都賣了。幸虧銀行沒有抽貸,否則我肯定得跳樓。”商人李峰(化名)提起和政府合作的項目,滿臉的沮喪和懊惱。

  李 峰 在 東 部 一 個 發 達 省 份 做 投 資 。 他 告 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我是浙江人,3年前家鄉的領導到這個省挂職,我被招商引資過去,當時準備參與當地兩塊核心區地塊招拍挂,打了2億元保證金,結果一塊地被別人摘牌,另一塊地被當地政府投融資平臺———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城開公司)摘牌,我就準備撤資了。這時,城開公司跟我商量,要我先不撤資,把這2億 元 給 他 們 先 用 用 。 其 實 城 開 公 司 資 金 非 常 緊張,當時買地資金還有缺口,城開公司的2億元再加上我的2億元,一共4億元買下土地,辦到土 地 證 後 , 城 開 公 司 拿 土 地 證 到 銀 行 貸 了2億元。然後我撤回了1億元,剩下1億元資金與城開公司合作,簽署了一份合作開發建設協議。”

  記者在協議上看到,該工程項目由城開公司和李峰的企業共同完成,雙方約定,以建築面積37.8萬平方米(每平方米260元)作為李峰方面投資利息、管理費用、利潤等綜合費用。李峰方面為該工程管理配置的專業技術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不少於15人。城開公司每月為乙方預付450萬元,用於乙方的工程管理費用。

  雙方還約定,如果甲方資金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誤等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李峰説,這個項目一部分需要做還建房,當時覺得這個協議很划算,預計20個月就能完工,一共能收回1.98億元。但出乎意料的是,2011年工程開工,只有前幾個月能按月收到450萬元的管理費,後面城開公司就不再履約了。2012年城開公司只付了200萬元。

  據李峰計算,合同簽訂至今36個月,該公司應該收到投資款9200萬元及綜合費用3054萬元,另外還有逾期付款補償金5146萬元,但拖欠至今,城開公司陸續只支付7164萬元。

  “我投入的1億元資金中,3000萬元是從朋友處借的,他已經把我告上了法院,一個月的利息3分。另外3000萬元是從銀行貸款的,一個月的利息是1分。7000多萬元不夠我支付利息。”李峰説。

  據當地政府知情人士透露,作為老工業基地,當地棚改任務重。但由於資金跟不上,導致與李峰合作的項目運營出現困難,協議也就難以履行。

  “我多次去找領導,他們也都表態要還,但就是一直沒有錢,我也只能慢慢等。也曾考慮過與政府打官司,但即使打贏了,執行不了又有什麼用!”李峰長長地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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