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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調整方案10月將出臺 專家預計將改為地方徵收

  • 發佈時間:2014-08-05 16:56: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導讀】消費稅調整方案10月將出臺,專家估計,可能從中央稅改為地方稅。

  央廣網財經北京8月5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消費稅改革的話題,媒體一直都在密切關注。而根據媒體今天的最新消息,業內人士表示,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通過後,按照稅制改革方案在公佈、討論、修改、上報等環節的推進步驟,消費稅調整方案預計將在今年10月份出臺。

  有專家提出,完善消費稅已經産生較高共識,進度會比較快,預計將劃為地方稅,並在徵稅範圍和稅率上加以調整。消費稅改革的思路主要有四點,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中央稅將劃為地方稅,並可補充地方財力1萬億元,專家認為,這樣的大動作對消費大省貢獻明顯,必定有利於穩增長。

  對於即將進行的消費稅的改革,我們應該如何來看待呢?

  國際經濟關係學會副秘書長代鵬:消費稅從世界範圍內來看,無論是化作一個中央政府的收入,還是地方政府的收入,它都是存在先例的,也就是説,消費稅是一種全國性的稅收,也是一種地方性的稅收,它都可以採取相應的徵收方式。

  我們國家長期以來地方財政面對的重要問題是,就是它的財權和事權以及稅收權並不完全對等。消費稅在我們以往的徵收過程當中,主要是從國稅這個環節來完成,把它轉到地方稅來之後,實際上對調動地方的財政積極性,使得地方的財權、事權和稅權這幾個方面達到一個統一,具有一定的意義。

  但是從具體徵收的角度上來看,它並不會存在較大的波動。因為首先這個稅是在徵收的,只不過現在是把它的徵收從國稅轉向地方,在入庫方面,它就直接入了地方財政,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範疇。從這個角度來看,它是我們整體稅收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它並不會對我們的經濟,尤其對我們本身的財政稅收的徵管産生較大的影響,它更多的只是中央和地方在稅收方面權利的一種劃分。

  我們認為,消費稅的改革對於擴展稅收收入,調動地方積極性有直接的推動作用,同時,消費稅直接關係到老百姓的日常民生,改革需要慎之又慎。消費稅的改革是必要的,迅速推進消費稅的改革,有利於下一步工作的順利展開,同時我們也必須要強調,改革不能犧牲廣大百姓的利益。讓所有老百姓都能受益的改革方案,必然是改革速度最快,接受程度最高的改革方案。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復旦大學公共經濟研究中心主任石磊做客節目,就此事做詳細解讀。

  經濟之聲:消費稅由中央稅變為地方稅,這樣的做法勢必會對地方財政起到積極影響。而按照學者的觀點,消費稅很可能從中央稅轉為地方稅。消費稅轉為地方稅的方案,是否會出現在即將出臺的地方稅改革方案中?

  石磊:從道理上説應該是在新的稅改方案當中,因為消費稅與另外兩個稅種的徵收直接相關,一個是增值稅75%由中央拿走,這是從1993年12月開始執行的,這就使得地方大量的稅源被中央拿走,出現了財權、事權不匹配的狀態。十八大報告裏面針對這個情況,説必須使中央和地方財權、事權相匹配,結果後來又發現這個説法其實太嚴格,是做不到的,什麼叫匹配,什麼叫不匹配?後來在三中全會裏面就給了一個稍微有一點彈性空間,也更清楚一點的説法,就是説中央和地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投資責任。

  這樣一來的話就涉及到投資責任,如果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做一個明確合理的劃分,就給地方留有一定的財力,在75%的增值稅給中央拿走的同時,當時中央就把營業稅全部留給了地方,這也是中央和地方在稅收關係上一個平衡的做法。但現在為了發展服務業,為了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又實現了營改增,出現的新問題就是,營改增以後,營業稅沒了,一些過去主要靠營業稅增加稅收收入從而強化自己投資責任的地方來説,就構成了一個沒稅源從而沒有投資能力的情況。

  針對這兩種情況,尤其是針對營改增的情況,今後地方稅源用什麼來補充?這就涉及到一個大家正在關注的消費稅的問題了,如果按照這樣一個邏輯推論的話,消費稅就應該是由中央徵改為為地方徵收。

  經濟之聲:在消費稅改革的過程中,我們都會關心,稅率和稅基會不會發生變化。代鵬指出,消費稅不是新設的稅種,從稅率和稅收方面來説,並沒有産生更大的調整。

  代鵬:對這個問題給予一定的關注是必要的,但我們應該看到,消費稅不是新設的稅種,它在稅率和稅收這個方面來説,並沒有産生更大的調整。換句話説,消費稅此前就已經存在,現在只是把它從中央稅劃成了地方收入的來源。在這個基礎之上,如果我們不把消費稅的稅率做大的調整,把它這個稅基做大的調整的話,實際上對我們的老百姓、對我們的生活日常並沒有直接的影響。這個稅收不可能産生更多民生的負擔,它更多的是表現在地方在獲得稅收之後,它的積極性會和以前不一樣。

  經濟之聲:在大部分積極看好消費稅制度改革的聲音中,也有專家提出了不同意見,他們提醒謹防消費稅擴圍推高民生成本,適度確定稅率。到底如何在制定時有效地避免提高老百姓消費成本,稅收調整幅度將會是多少呢?

  石磊:大家的擔心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因為我們消費稅的徵收跟很多國家有一些區別。比方説我們買一件東西,到底我買這個東西交了多少消費稅,買者是不知道的,因為它是含在價格裏邊的,這難免就模糊了稅收與價格之間的關係,使得消費者不明不白的交稅。如果這種情況不改變的話,將來消費稅又變成由地方徵收,即使事實上消費者的稅收負擔並沒有增加,但消費者也有一種擔心。

  此外,企業也有可能搭乘消費改革這個由頭,提高消費者的稅收負擔。要防止這種情況,與之相關的改革就應該把含在價格盈利的稅從價格裏面剝離出來。比方説你買一件衣服,最後你實際付的錢是衣服的價格加上價格乘以一定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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