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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發改委明確景區門票50元以下漲幅不超35%(圖)

  • 發佈時間:2014-08-05 13:29:00  來源:華西都市報  作者:賴芳傑張想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製圖/劉逸興

  “再次重申,在四川對公眾開放的景區、文保單位等,盲人和重度肢體、智力、精神殘疾人,允許一名陪護人員免費進入上述場所。”4日,由成都市發改委聯合成都市旅遊局等相關部門召開旅遊行業價格提醒告誡上,成都市發改委收費處處長楊蘭對省內風景名勝、文保單位等景區門票的漲價標準和優惠範圍,再次向各企業做出了明確要求。

  華西都市報記者從會上獲悉,從2014年起每年的6月1日至12月31日連續三年,成都市發改委將聯合民宗局、園林局、文化局等和行業主管部門開展成都市旅遊行業價格行為專項調查。違規經營情節嚴重,將吊銷營業執照。

  優惠/

  殘疾人陪護可免票團體門票優惠不超過兩成

  作為殘疾人,成都市民陳君走到哪,都需要家人一旁相伴。否則寸步難行。“陪同人員進景區,有沒有啥子優惠?”這是一直懸在陳君心中的問題。

  4日,成都市發改委負責人介紹,殘疾人憑殘疾人證免費進入對公眾開放的公園、動物園、植物園、紀念館、美術館、展覽館、博物館、體育場(館)、文化活動中心、體育活動中心、文物古跡遺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等參觀遊覽。對盲人和重度肢體、智力、精神殘疾人,允許一名陪護人員免費進入上述場所。

  成都市發改委還介紹,除了殘疾人,還有5種情況的遊客可以免票或者享受門票優惠。

  一類是老年人。凡持有效證件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進入收費公園免收門票,進入風景名勝區、紀念館、道觀寺廟、文博單位實行半價優惠。其中,持有效證件年滿70周歲以上老年人及常住戶口在成都市行政轄區內持成都市人民政府制發的《老年人優待證》的老年人,進入收費公園、紀念館、道觀寺廟,免收門票;進入風景名勝區和文博單位,十一、春節黃金週期間實行半價優待,其餘時間實行免費。第二類是對現役軍人和革命傷殘軍人憑有效證件一律實行免費開放。第三類是青少年群體。政府管理的旅遊景點對6周歲(含6周歲)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兒童實行免票;對6周歲(不含6周歲)—18周歲(含18周歲)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學生實行半票。愛國主義教育參觀點對學生團體免票;第四類是宗教人士到同一宗教場所免票。第五類是對旅行社和團隊的門票優惠,優惠率不應超過20%。

  控價 /

  門票漲價間隔不少於3年不得在節假日臨時漲價

  “50元以下的門票漲價,不能超過35%。漲價間隔不能少於3年,不能在法定節假日和之前一個月調價。”對於成都市的景區門票漲價標準方面,成都市發改委也做了介紹。

  景區調整門票的幅度和時間有政府的剛性規定。其中門票50元以下的提價幅度不得超過35%,100元以下的不得超過30%,100-200元的不得超過25%,200元以上的不得超過15%,以上是旺季提價。提價期限是三年一次,並且要提前半年向社會公佈,不得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和之前一個月提高價格。

  “市民如若遇到亂加價、亂收費等侵權行為,除了撥打12358舉報電話外,還可以通過來信、來訪或者登錄官方網站、官方微網志來進行舉報或者進行投訴。”成都市發改委負責人還提醒消費者要保管好相關證據,如消費憑單等,以便切實維護自身的利益。

  規範 /

  連續三年專項整頓違規經營或吊銷營業執照

  為了規範市場行為,成都市旅遊局有關人士介紹,自2014年起每年的6月1日至12月31日連續三年,開展成都市旅遊行業價格行為專項調查。

  檢查的重點,旅遊景區門票價格是否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優惠減免措施是否落實;是否存在強行銷售聯票,強制代收保險費以及其他亂加價,亂收費行為。

  “經營者不遵守上述規定,將承擔法律責任。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這名負責人説,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由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華西都市報記者賴芳傑張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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