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海外投資大額匯款“神器”:“人海戰術”辦法土 但最靠譜
- 發佈時間:2014-08-05 07:02:1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仲介公司人士表示,“以赴美投資移民需要的最低50萬美元為例,只需要找10個人就可以辦理,還不會産生大額手續費用
■本報記者 張 歆
對於海外移民或投資者來説,資金跨境匯款似乎是一個繞不過去的難題。畢竟,每人每年5萬美元的額度對於投資移民以及投資房地産而言,都有些杯水車薪。然而,無論是投資移民還是投資買房,目前的市場火爆有目共睹,那麼這些錢究竟是怎麼實現換匯和跨境匯款的呢?
“我們是最大的移民留學仲介機構之一,目前我們公司推薦給客戶的主要跨境匯款達到方式其實還是把資金拆分給適當人數的親友”,某自稱具備境內外多重移民留學資質的仲介公司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以赴美投資移民需要的最低50萬美元為例,只需要找10個人就可以辦理,還不會産生大額手續費用,而且只要是在我們公司的指導下進行操作,肯定都會辦理成功的”。
“從我們銀行的角度來説,我們只能建議您多找一些親戚朋友幫您來換匯”,一位國有大行的工作人員對本報記者表示,“畢竟,地下錢莊的風險太高了,向外管局申請能否獲批也存在不確定性。”
每人每年5萬美元
標準設限
在百度上以“投資移民”為關鍵詞進行搜索,可以獲得總計接近3000萬個搜索結果,海外投資移民目前的熱度可見一斑。
但是,截至目前,我國對資本項目的管制還很嚴格,人民幣還不能實現自由兌換。國家外匯管理局《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
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的標準對於海外投資移民來説,確實有些“不夠花”,畢竟無論是投資移民還是海外置業,都需要動輒數十萬元乃至數百萬美元的資金。因此,很多幫助資金跨境的暗渠悄然登場,其中部分方式涉嫌大打政策擦邊球,而部分方式則乾脆違規。
“人海戰術”
最受銀行歡迎
在銀行參與的大額資金(超過5萬美元上限)跨境匯款操作中,拆分資金並依靠人多力量大的方式換匯和匯款是最為常見的方式。
本報記者近日撥打多家銀行相關業務人員電話詢問有關大額資金跨境匯款事宜時,獲得的回答驚人的一致——“多找一些朋友幫忙一起辦一下,每人每年5萬元的額度,如果湊10個人就可以達到合計50萬美元”。
一位國有大行工作人員的回答比較委婉——“從我們銀行的角度來説,我們只能建議您多找一些親戚朋友幫您來換匯”;而另一位股份制銀行的工作人員的態度則十分斬釘截鐵——“只能是多湊人數來突破限額”。
事實上,移民仲介公司的人員也十分青睞這種跨境匯款方式,並向記者歷陳其優勢,並表示,客戶無需親自去開設境外賬戶,“只需要北京的網點見證申請開戶就行,我們一般是先把資金匯集到中資銀行的澳門分支機構”。
不過,這種靠人頭拆分金額匯款的辦法,其實也違反了外管局“個人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規避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年度總額管理”的要求,按規定銀行應不予辦理。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很難界定哪些操作是客戶故意進行的資金拆分,銀行通常也無需對此擔責,自然也不會深究客戶的行為是否屬於“規避監管”,畢竟這些能夠有能力辦理海外投資或移民的客戶往往都是銀行希望努力爭奪的貴賓客戶、甚至是私人銀行客戶。
正是因為明知這種方式也是違規的,仲介公司的人員強調,資金拆分後不要同時匯出來,“如果是50萬美元的額度,正常情況下,經過三周的時間匯出來會比較安全,不會引起監管部門的注意,當然,我們公司的人會全程指導如果進行拆分和匯款”。
雖然這種依靠“人海戰術”實現資金跨境的方法有些麻煩,但是其成本非常低。“除了購匯和匯款的手續費,並沒有其他的費用”,上述仲介機構人士表示,“與原來的優匯通等類似的業務相比,節省了差不多4萬元,很多客戶還是比較介意這部分花費的。”
其餘操作手法
五花八門
除了借“人海戰術”拆分資金,地下錢莊也是很多仲介公司向客戶推薦的方式。
據了解,地下錢莊的操作方法很簡便,內地客戶先把人民幣打入錢莊指定的內地賬戶,地下錢莊在扣除手續費後,將港幣或美元打入客戶在境外的賬戶。
在百度百科對於“地下錢莊”的描述中,由於不同的地理環境和市場需求,地下錢莊在各地的“經營”形態主要有三種:以非法買賣外匯為主要業務的地下錢莊,主要分佈在廣東、福建、山東等沿海地區,在廣東、福建以非法買賣港幣為主,在山東等地以非法買賣韓幣和美元為主;以非法吸存、非法放貸為主要業務的地下錢莊在全國大多數省份均有,尤以浙江、江蘇、福建、雲南等省表現突出;以非法典押、非法高利貸為主要業務的地下錢莊,分佈在湖南、江西等內地一些省份。
“我們也確實了解到,部分客戶有意通過地下錢莊把資金匯到境外,但其實地下錢莊的風險很高”,一位國有大行的業務人員提醒本報記者,“如果資金不是特別多、來源也合法,還是應該儘量通過銀行的渠道來操作”。
“赴港貸款”則是近幾年興起的一種操作手法:客戶可以在國內的銀行存入人民幣的定期存款,然後銀行的海外分支機構在香港為這名客戶發放一筆金額相當的港幣貸款。“不過,這需要券商或者信託公司設計好金融計劃”,一位銀行內部人士告訴記者,“這麼做的好處是客戶國記憶體款的利率很可能超過在香港貸美元的貸款利率,客戶還可以賺取差價”。而且,資金一旦到了香港,再轉往美國或其他國家就比較容易了。
此外,據媒體報道,一些國內有企業的客戶,也採取借助虛假的境外貿易合同將資金轉移到離岸公司,或者通過“高報進口、少報出口”等方式將資金截留在境外,這種虛假貿易是外匯局打擊的重點。
至於類似前段時間引起廣泛關注的各家商業銀行的“類優匯通業務”,目前各方的説法並不完全一致,“仍有銀行可以開展此類業務,但是很多客戶並不願意承擔數萬元的手續費”,上述仲介公司人士稱。
而數家此前被傳言曾試點該類業務的銀行則均未確認目前仍可以辦理此項業務。“各地分行的具體業務可能會根據當地不同的客戶需求和監管規定自行調整”,相關銀行人士的態度十分謹慎。
“其實,如果資金來源合法、用途合法、購匯和匯款的金額不太大,客戶可以選擇主動向外管局提出申請”,一位國有大行的工作人員向本報記者介紹,“但是確實程式會比較繁瑣,歷時要長一些,而且很難預先判斷能否獲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