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查處假冒藥品諾和諾德:不明液體制胰島素
- 發佈時間:2014-08-04 13:3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黑龍江男子利用注射器灌裝製造假藥數百支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高立紅 通訊員 張媛 韓娟
本報訊(記者 高立紅 通訊員 張媛 韓娟)近日,經紅橋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紅橋區法院以生産假藥罪,判處黑龍江來津男子劉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此案的成功辦理,不僅使製造假藥行為受到了懲處,還有效防止數百支假藥流入市場。
劉某現年39歲,小學文化,無正當職業。他自2013年6月起租住在本市紅橋區芥園道某小區的民房內,並把這裡當做製造假藥的“車間”。製作過程很簡單,他利用在市場上收購的來源不明的液體及他人使用過的“諾和銳30”藥瓶及外包裝盒,採用注射器注入的方式,製造假冒的治療糖尿病的藥品胰島素“諾和諾德”。
“諾和諾德”的生産公司發現劉某涉嫌製造其公司藥品,于2013年10月17日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當天就在租住處將劉某抓獲,同時在其租住屋內當場查獲“諾和銳30”藥瓶685支、包裝盒2031個、空瓶1650個以及生産假藥的作案工具。經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鑒定,其中的285支為假藥。案發後,涉案藥品、包裝物、工具均依法予以沒收。
法庭上,劉某的辯護人提出,劉某在剛剛製造胰島素時就被查獲,所製造的藥物並未外流,尚未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而且劉某製造的胰島素其本人也使用過,其危害性應與其他製造假藥行為有區別,加之初犯等原因,請求法庭對劉某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公訴罪名成立,涉案假藥屬胰島素注射液,具有潛在的危害後果,應酌情從輕處罰,鋻於被告人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悔罪表現,酌情採納辯護意見,於是做出如上判決。
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市民,為了您的身體健康,當您患病時,請選擇正規醫院治療,並根據醫生處方,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藥物,切勿貪圖便宜,購買非正規渠道藥品,以免危害自己的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