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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農民不願變城裏人:農業戶有優勢城市工作不穩定

  • 發佈時間:2014-08-03 10:10:48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部分農民不願取消農業戶口

  認為農業戶口有優勢,而在城市工作不穩定

  中國戶籍改革意見反饋

  《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下簡稱《意見》)提出,將在2020年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對落戶城鎮,農村戶籍居民持什麼態度?記者在長沙街頭隨機採訪了不少農村戶籍居民,當被問到“作為農村居民是否想過要轉為城市戶籍”時,多數人表示“不願意”。至於原因,有人表示“農村有地,有地就踏實”,有人説“農村現在保障多了,農村人一樣可以買社保”。

  個案

  “在農村有田有山有宅基地,有補助、社保”

  25歲的王雙雙從出生到現在戶口一直都在湘潭農村。王雙雙認為,農業戶口有優勢,“我現在也能享受醫保和社保,城市戶口居民雖然有社保,但工作不穩定。即使在城裏有固定工作,還是不想轉。轉戶籍麻煩。 ”

  按照相關法律,農村房屋遭到拆遷,戶主將獲得一定數額的拆遷補償款。在村裏,王雙雙聽説了“拆遷的傳言”,“如果我轉出去後馬上拆遷,就倒大霉了。 ”

  31歲的肖田力是長沙縣人,上大學前,她的戶口是農業戶口,上大學時戶口轉到學校,畢業後她想辦法將戶籍轉回到農村。“從沒想過轉到城裏。我在農村有田有山有宅基地,還有補助、社保。我要想去長沙市裏買房一樣可以。”她表示,鄉里的地,她可以種果樹、種菜,退休後還可以在鄉里建房,她不會再把戶口轉到城裏去了。

  目前政策

  不得以退土地作為進城落戶的條件

  《意見》稱,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是法律賦予農戶的用益物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是農民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應當享有的合法財産權利。進城落戶農民是否有償退出“三權”,應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在尊重農民意願前提下開展試點。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哈爾濱近六成農民工傾向“流而不遷”

  近日,國家統計局哈爾濱調查隊針對哈市農民工市民化傾向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哈市近六成農民工傾向“流而不遷”。與城市戶口相比,農村土地對農民工的“吸引力”更強。

  農民可享受各項國家補貼政策

  調查中,在被問及對城鎮生活總體評價時,近八成農民工表示比較滿意。然而,59.2%的農民工不願落戶城市,只有40.8%的農民工表示願意在城鎮落戶,因為孩子在城裏上學、工作機會多,醫療和養老也相對更有保障等。

  農民工不願在城裏“安家”的主要原因是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農業、農村的扶持力度,農民可享受各項國家補貼政策。此外,近一半農民工表示不想放棄土地和農民身份,擔心轉變為城鎮戶口後會失去原有的土地。

  此外,農民工不願進城落戶的原因還有:進城生活成本高,買不起房;沒有穩定工作,無法立足;農村有家人親屬,不願離開老家;農村生活安逸,節奏慢等。

  進城農民享受社會保險比例較低

  調查顯示,82.9%的農民工不了解近期出臺的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的政策,65.3%表示不知道城鎮落戶的條件。“農業戶口在宅基地、部分省市的二胎政策等方面享有較高的福利,但死亡賠償、社保、醫保、低保、住房、子女借讀費等福利水準相對較低。”長期關注戶籍制度改革的上海大學社會學教授顧駿説。浙江湖州德清縣此前梳理的結果顯示,當地城鄉居民間存在33項因政策不同而産生的“待遇差異”,這些差異覆蓋了居民生活、就業多個方面。

  在社會保障方面,農民工在城鎮享受醫療保險的佔3.1%;享受養老保險的佔12.0%;享受失業保險的佔24.3%。總體來看,進城農民享受的社會保險比例較低,如果生了大病或發生工傷事故,大部分人都將自己承擔費用。

  據《瀟湘晨報》、《中國青年報》報道

  寬心案例

  四川興文縣戶籍改革

  農民變城鎮居民,土地依然在手

  農民變居民,土地還在手,這不是夢想,而是四川省宜賓市興文縣一場剛剛拉開的全放開、零門檻的戶籍改革。

  5月28日,興文縣政府向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印發了《興文縣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意見》。 “此次興文的戶籍改革不僅全面放開了縣城及小城鎮落戶限制,而且創造性地提出讓農民‘離土不失地、離鄉不失權’,明確農村土地權益方面給予保障,並統籌就業、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興文縣委書記沈軍介紹説。 據《四川日報》報道

  戶口性質不同衍生的差異與突破

  ●就業

  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非農業職工失業後享受失業保險金最長不超過2年;而農民工與企業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失業保險金根據單位為其連續繳費的時間,一次性支付本人,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月生活補助,最長不超過1年。

  ●教育

  隨遷子女高考

  《教育法》規定,高考考生必須在戶口所在省(區、市)參加高考,並到當地招生委員會指定地點報名。

  【突破】

  根據《意見》,將建立居住證制度,居住證持有人逐步享有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到目前為止有27個省份明確了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的政策,有30個省份明確了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的政策。

  ●養老

  新農保

  如按最低費率4%,最低繳費年限15年計算,一年可以拿到當年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的25%。

  職工養老保險

  從2006年1月1日起,養老金個人賬戶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以職工繳費35年退休為例,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可達在職時收入的六成。

  【突破】

  7月1日起,《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實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超過15年就可按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待遇,新農保中繳納的個人賬戶權益也可累加到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中。

  ◎土地

  申請廉租房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等規定,申請廉租房或經適房的標準第一個便是“具有當地城鎮戶口”,農村戶口來城市打工的困難人群無法申請。

  房屋拆遷

  《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附著物,農村集體土地的徵地補償標準最高不得超過所佔耕地前3年平均年産值的30倍。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城市房屋拆遷時,貨幣補償的金額以房地産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突破】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刪去了“按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補償不超過土地被徵收前3年平均年産值的30倍”的內容,改為“公平補償”這一原則,就是按市場價格或同類土地的價格進行補償。

  觀點

  清理不平等法律條款須與戶改同步

  在戶籍制度改革問題研究課題組看來,清理不平等的法律條款須與戶籍改革同步推進,“與戶口性質掛鉤的政策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按戶口性質設置的差別化標準。凡條件成熟的,應儘快調整相關政策,並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暫時不具備條件的,應研究制定分步實施的辦法,提出完全脫鉤的時間表。 ”據《瀟湘晨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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