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7日電 (記者許維娜)旅遊資源是旅遊業發展的載體,正確認識、全面了解旅遊資源總體概況,是資源保護、産品開發、規劃編制和科學決策的前提條件,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性工作。記者從文化和旅遊部獲悉,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開展旅遊資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旅遊資源普查。
文化和旅遊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四五”旅遊業發展規劃》關於組織實施旅遊資源普查的安排部署,進一步摸清旅遊資源家底,提高保護利用與管理水準,促進旅遊業高品質發展,文化和旅遊部決定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全面開展旅遊資源普查工作。
據了解,2019年,文化和旅遊部確定了海南、貴州、四川、青海、浙江、內蒙古、重慶7個省份為全國旅遊資源普查試點省份,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為全國開展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提供了樣板和示範。
上述負責人表示,開展旅遊資源普查有利於全面理清旅遊資源家底,為優化旅遊空間佈局、科學編制旅遊發展規劃提供基礎依據;有利於加強資源科學保護和合理開發,促進優質旅遊資源向優質旅遊産品轉化;有利於向廣大群眾展示更多、更優、更具特色的旅遊資源,增強人民群眾對中華文化的自信和對祖國大好河山的熱愛,提升民族自豪感和認同感。
旅遊資源普查是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對一定區域內旅遊資源開展調查,進行分類定級和系統管理的過程。今年全國範圍內如何開展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普查的對象和範圍有哪些?預計結束時間是什麼時候?
《通知》明確,旅遊資源普查對象為全國範圍內能對旅遊者産生吸引力,可以為旅遊業開發利用,並可産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各種事物和現象。根據《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GB/T 18972—2017)國家標準,旅遊資源分為8大主類、23個亞類和110個基本類型。
《通知》提出,本次旅遊資源普查採取“統一指導、分省普查”的方式進行。文化和旅遊部加強對各省(區、市)旅遊資源普查工作的指導,制定《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技術規程》,各省(區、市)結合地方實際,參照《旅遊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GB/T 18972—2017)國家標準和《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技術規程》,科學組織實施旅遊資源普查,規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成果品質。
此外,《通知》強調,原則上,到2025年12月前,各省(區、市)完成本次旅遊資源普查工作。在各地普查基礎上,從2022年開始,文化和旅遊部建立中國特品級旅遊資源名錄,統籌安排,梯次推進,促進優質資源向優質産品轉化。
(責任編輯:趙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