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記者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支援居民提升住房品質享受宜居生活,日前發佈的《江蘇省舊房裝修、廚衛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購置補貼實施細則》明確,對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間購置用於舊房(包括城鎮住宅和農村住宅)裝修、廚衛等局部改造所需的物品和材料,按照裝修合同中相關物品和材料購置價的15%給予補貼,每人且每套房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今年10月,省商務廳等6部門出臺《關於推進實施家裝家居改造領域綠色建材産品購置補貼政策的通知》,居民購買傢具、門窗等産品,可以按照産品成交價的15%享受一次性立減補貼。此次住建部門新出臺的政策以裝修合同為主體進行補貼,已經完成或正在進行裝修改造的房屋産權人都可申請,獲批後補貼資金直接發放至申請人銀行賬戶。兩項政策相輔相成、互為補充,但同一住宅不得重復享受兩种家裝家居補貼。
省財政廳經濟建設處一級主任科員徐靜介紹,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舊房裝修補貼東部省份中央財政承擔85%,另外15%由省級財政配套解決,目前資金已全部籌措到位。補貼資金實行“先預撥後清算”機制,省財政廳將於本月10日前將補貼資金預撥至各設區市。
為防範申請人簽訂虛假裝修合同騙取補貼等行為,《細則》提出,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開展隨機抽查,可委託物業服務企業等第三方進行抽查,也可通過電話回訪、實地踏勘等方式對申報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於50%。對截留、擠佔、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責任編輯:王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