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一帶一路後續投資重點涵蓋能源等三領域
- 發佈時間:2015-10-20 08:51:12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近期,中國對外投資進入快車道,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負責人表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國對外投資合作依然持續向好。統計顯示,前三季度,我國企業共對“一帶一路”沿線的48個國家進行了直接投資,投資額達到120.3億美元,同比增長66.2%,佔我國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的15.3%,主要流向新加坡、哈薩克、寮國、印尼、俄羅斯等國家。
同期,我國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的57個國家承攬對外承包工程項目3059個,新簽合同額達到591.1億美元,佔同期我國對外承包工程新簽合同額的54.3%,同比增長24.9%,主要涉及電力工程、房屋建築、通訊工程、石油化工、交通運輸建設等領域。
上海金融學院浦東研究院執行院長肖本華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一帶一路”後續的投資方向和重點包括基礎設施、能源資源、農業等領域。隨著國內扶持政策不斷推出,各領域的政策效果正逐步顯現。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王鵬表示,就能源而言,國家電網公司率先提出全球能源網際網路,及時提出絲綢之路經濟帶輸電走廊,是落實“一帶一路”戰略的積極舉措。能源作為“一帶一路”合作的重要內容,涉及傳統能源勘探開發合作,水電、核電、風電、太陽能等能源合作,能源資源就地加工轉化,以及技術裝備與工程服務合作等方面。
“進行‘一帶一路’電力投資,還要讓技術、裝備、服務‘走出去’。鼓勵較高技術水準核電、發電及輸變電等行業企業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王鵬表示。
肖本華表示,未來要想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更多合作,需要我國與沿線國家簽訂更多的投資保護協定來實現,降低國內企業在沿線國家投資風險。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鄭新業表示,中國在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的過程中,機遇和風險並存。中國企業“走出去”必須有保護自己的手段和措施。投資保護協定要先行,投資保護協定的內容和形式要有創新。
“政府要先行,首先啟動大規模談判,建立保護企業的機制,減少出現摩擦的可能。尤為重要的是,在‘一帶一路’建設過程中,要建立合理的成果分享機制,鼓勵企業提升當地的人民和基礎設施的産出能力。”鄭新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