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檀:不能讓企業與個人來填補社保黑洞
- 發佈時間:2015-01-05 00:5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社保繳費基數上升,繳納者應該得到應有保障,不能讓企業與個人來填補社保黑洞。
2015年開年,一些地方就上調了最低工資、社保繳納基數,《經濟日報》報道,全國已有天津、重慶、福建、江西等地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標準。與2014年相比,用人單位和職工需要繳納的社保費用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上漲。
天津2015年城鎮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下限上調282元,上限則上調1278元,漲幅分別為11%和10%;福建省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納養老保險費基數按1600元執行,按此標準計算,月繳納養老保險費將比以往增加60元;江西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15年繳費基數最低為1550元,最高為11625元,較去年分別增加130元和975元。
根據2004年3月1日實行的 《最低工資規定》,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準等因素,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
從2004年之後,最低工資連年上調,社保繳費基數水位也就相應的水漲船高。2014年12月25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透露,當年有19個地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14.1%;2013年共有27個地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17%;2012年有25個地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20.2%;2011年全國有24個地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2%。最低工資標準上升的速度高於經濟發展速度。
雖然一些地區最低工資為凈到手工資,但社保繳費基數仍在上升,只不過從明面轉到了暗面。各地對社保繳費基數的調整,均是基於當年各個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
統計數據顯示,隨著近年來各地社會平均工資水準的不斷攀升,社保繳費基數也隨之上漲。以北京市為例,2011~2013年間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連續3年保持約11%的增長速度,其社保繳費基數下限也從2012年的1869元,調至2014年的2317元。
隨著繳費人數上升與基數上調,我國社保尤其是養老金額逐步上升。2014年5月28日,人社部公佈《2013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2013年全年五項社會保險 (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合計35253億元,比上年增長4514億元,增長率為14.7%。基金支出合計27916億元,比上年增長4585億元,增長率為19.7%。基本養老參保人數從2009年的23550萬人上升到2013年的81968萬人,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從2009年的16116億元上升到2013年的35253億元。5年內,年均參保人數約增加11684人,年均增加基金收入3827.4億元。
這組數據顯示參保人數、基金收入大幅上升的最好狀態,即使在最好的狀況下,個人賬戶空轉仍未能做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體制改革也未能邁出關鍵步伐,養老金黑洞越來越大,企業與個人的負擔節節上升。根據2014年12月28日中國社科院的報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賬結合製度下的隱形債務達86.2萬億元。
這樣的狀態難以持續,在實體經濟緊縮的背景下,試圖每兩年就上調14%左右的最低工資不合實際,讓平均工資維持10%以上的增長,無異於竭澤而漁,在就業與失業之間、在經濟發展與企業倒閉之間難以取得均衡。讓正在轉型中的企業承擔比目前更多的社保支出不現實,也不客觀。
不進行公平而高效的養老方面改革,即使繼續增加企業與個人的負擔,也無助於解決中國養老問題,更有害於實體經濟的調結構。面對養老壓力,我們應該有更務實的態度,以發展實體經濟為主要方式,而不是實施北歐式的理想養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