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10日訊 今日,人民銀行官網發佈消息顯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近日,人民銀行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和中國證監會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援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指導意見》的主要目標是,未來5年,國際領先的金融支援綠色低碳發展體系基本構建;到2035年,各類經濟金融綠色低碳政策協同高效推進,金融支援綠色低碳發展的標準體系和政策支援體系更加成熟,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功能得到更好發揮。
《指導意見》在優化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和強化資訊披露方面有什麼舉措?上述負責人表示,一是推動金融系統逐步開展碳核算,建立健全金融機構碳核算方法和數據庫,制定出臺統一的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碳核算標準,鼓勵金融機構和企業運用大數據、金融科技等技術手段為碳核算工作提供技術支撐。二是制定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加快研究制定轉型金融標準。三是推動金融機構和融資主體開展環境資訊披露,分步分類探索建立覆蓋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的環境資訊披露制度,制定完善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資訊披露指引,健全碳排放資訊披露框架。四是不斷提高環境資訊披露和評估品質,推動跨部門、多維度、高價值綠色數據對接。
《指導意見》從哪些方面促進綠色金融産品和市場發展?上述負責人指出,一是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研究豐富與碳排放權掛鉤的金融産品及交易方式,逐步擴大適合我國碳市場發展的交易主體範圍。二是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利用綠色金融或轉型金融標準,加大對能源、工業、交通、建築等領域綠色發展和低碳轉型的信貸支援力度。三是進一步加大資本市場支援綠色低碳發展力度,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或再融資,募集資金用於綠色低碳項目建設運營,規範開展綠色債券、綠色股權投融資業務。四是大力發展綠色保險和服務,完善氣候變化相關重大風險的保險保障體系。五是壯大綠色金融市場參與主體。
(責任編輯:申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