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3·15”晚會曝光“土坑酸菜”食品衛生安全事件以來,多家食品企業發聲明道歉,有關執法部門叫停土法腌制酸菜,對涉事企業的相關人員予以控制。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合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洪明基建議,應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將違法成本提高50-100倍。
洪明基有30年食品領域從業經驗,一直非常關注食品衛生安全問題。“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某家企業負責人對記者説,‘産品出了問題國內只罰一兩千元,出口到國外至少罰10萬’。”
我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違法生産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但洪明基通過一些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了解到,在一些執法實踐中,很多地方市場監管部門考慮到企業發展需求,對於非重大違法行為,往往選擇適用較低處罰標準。“購買到問題食品的消費者,因消費金額較低,最多只能得到一兩千元賠償。”
洪明基介紹,英國的食品安全法規定,銷售不符合品質標準的食品或提供食品致人健康受損的,將處以最高兩萬英鎊的罰款或6個月監禁;情節和後果十分嚴重的,違法者最高處可被判無上限罰款或兩年監禁。南韓的食品安全法規定,故意製造、銷售劣質食品的人員將被處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國民健康産生嚴重影響的,有關責任人將被處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及鉅額罰款。
洪明基建議有關部門修訂食品安全法的處罰標準,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將違法成本提高50-100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讓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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