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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來85名免職官員逾三成復出 不雅視頻者無復出

  • 發佈時間:2014-08-12 07:07:15  來源:新京報  作者:王姝  責任編輯:孔彬彬

  6年來85名免職官員逾三成復出

  新京報梳理52起官員免職案例,40名因突發事件被免職官員半數已起復;有作風問題無緣復出

  連降數級等“降級”處分對官場有更大的震懾效果,也堵住了“官復原職”的漏洞。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降級’處分有個兩年時限,兩年後解除處分,但即便是解除了處分,兩人的仕途、晉陞,也要按照職級一步步來。——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許耀桐

  “三鹿毒奶粉”事件已過去6年。本月初,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從無期徒刑減刑至17年3個月。當年被免職的3名石家莊市領導,時任市委書記吳顯國、市長冀純堂、副市長張發旺已悉數復出。

  此前,媒體已相繼曝出冀純堂于2011年出任河北省工信廳副廳長、吳顯國于2013年出任河北省委省政府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但一直沒有張發旺的消息。

  新京報記者梳理髮現,張發旺已于2012年12月被委任為中國制藥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並曾任石家莊市政協副主席。

  山東職業學院官網去年5月的一則報道稱,“石家莊市原政協副主席、石家莊市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石家莊市軌道交通建設辦公室(公司)黨委書記張發旺一行來我院考察調研”。

  此外,年過六旬的冀純堂的職務繼出任河北省工信廳副廳長後也有變化。河北新聞網今年7月18日發佈的《河北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成立》報道,刊載了一張冀純堂的圖片,標注的職務為“河北省機械協會會長、河北省工信廳原副廳長冀純堂”。可見,卸任副廳長後,冀純堂現在社會團體任職。

  在備受關注的輿論風暴中被免職,隨後悄然起復,“三鹿奶粉”事件並非孤案。梳理2008年以來,引起輿論關注的52起官員免職案例,40名因突發事件被免職的官員中,半數也獲相同“待遇”。在免職與起復背後,透露了怎樣的問題?

  ■ 盤點

  突發事件被免者50%起復

  52起案例中,突發事件被免職的達20起,40名官員被免。截至目前,半數官員均已起復,相隔一段時間走上了其他領導崗位。

  例如,2008年致277人死亡的山西襄汾潰壩事故,跟“三鹿奶粉”一樣引發官場震蕩:時任山西省長的孟學農、副省長張建民,臨汾市委書記夏振貴、市長劉志傑均被免職。

  但1年後,孟學農起任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副書記,現任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張建民走上青海省副省長崗位,任職至今。

  山西省委統戰部和山西省農業廳官網顯示,目前,夏振貴是排名第五的統戰部副部長;劉志傑是排名第一的農業廳副廳長。

  類似的“集體”起復,還有2008年“4·28”膠濟鐵路特別重大交通事故、2010年“11·15”上海膠州路大火。

  在致72人亡的“4·28”膠濟鐵路特別重大交通事故中,濟南鐵路局局長陳功和濟南鐵路局黨委書記柴鐵民被免職。2012年,陳功被曝就任青(島)榮(成)城際鐵路董事長。

  新京報記者在中國網去年6月發佈的一篇描述中鐵特貨公司發展歷程的文章中,發現了柴鐵民的名字,職務為中鐵特貨黨委副書記。

  “4·28”膠濟鐵路事件發生後,時任鐵道部副總工程師的耿志修接替陳功出任濟南鐵路局局長。2008年10月13日,濟南至青島的膠濟線鐵路再次出現超速事故,耿志修被免職,重新出任鐵道部副總工程師。

  2010年,上海膠州路大火致數十人死亡。上海靜安區區長張仁良、副區長徐孫慶被免。但免職半年後,二人就分別起任喀什地委副書記、上海市申江兩岸開發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

  因突發事件被免職的官員中,起復相隔時間多則一年以上,如夏振貴、劉志傑;短則半年左右,如張仁良、徐孫慶。而且,起復後的職位一般與原崗位平級。

  但也有例外。七台河市新興區原區長劉麗,2008年12月因煤礦瓦斯爆炸被免職,但3月後就復出,任七台河建設局副局長、黨委書記;2012年1月再獲提拔,升任七台河市副市長,任職至今。

  涉“不雅視頻”者無人復出

  生活作風問題也是官員免職的“主因”。52起案例中,不雅照、“視頻門”等作風問題被免的,達16起,27名官員被免。

  不同於突發事件被免官員50%起復,因生活作風問題被免的16起案件27名官員,不論是2010年至2012年之間發生的網上“裸聊”、微網志調情、包養姐妹等醜聞,還是最近兩年發生的重慶不雅視頻、上海法官集體嫖娼案、湖北法院嫖娼門等,無人傳出起復消息。

  如中央編譯局原局長衣俊卿,2013年1月因為生活作風問題被免,之後一直是中央編譯局的正高職稱專家。國家檔案局政策法規研究司原副司長范悅被曝鉅款包養紀英男,也于2013年因生活作風問題被免職。據新京報記者了解,范悅現已辭去公職。

  除了突發事件、作風問題,其餘16起案例中18名官員,都因形形色色的違紀問題被免職,包括檔案造假、公款旅遊、短信拉票、吃“空餉”、“雷人語錄”、行賄、風水迷信等。

  其中,除了“風水迷信”,其餘違紀類型均有官員起復,共計9人,佔比也達50%。如三起公款旅遊案件。于地震哀悼日在武夷山等地赴宴、遊玩的原山東省濱州市工商局局長邵立勇,免職半年後起復,任威海市工商局副局長;因“出國每人平均花費8.2萬元”被稱為“公費出國考察門”的廣州海事法院原院長羅國華,免職兩月後就任廣東省政協副秘書長。

  此外,在換屆選舉中短信拉票的太原市原市長張兵生,免職1年後於去年復出,任山西省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副主任(正廳長級)、黨組成員。山西省經信委官網顯示,現張兵生已為排名第一的副主任。

  還有讓女兒吃了5年“空餉”的山西省靜樂縣原縣委書記楊存虎,免職兩月後就任忻州市環保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並暫時主持工作;問記者“你是準備替黨説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説話?”的鄭州市規劃局副局長逯軍,免職9月後,官復原職,仍任鄭州市規劃局副局長。

  ■ 分析

  “保留級別”埋下起復伏筆

  52起輿論普遍關注的官員免職案例,85名官員被免,29人起復,佔比達34.12%。但是,如果排除生活作風問題無人起復這個特殊現象,被免官員的起復率高達50%。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許耀桐等受訪專家認為,即便三成被免官員起復,也比例偏高,有損“免職”的威懾力,“出於珍惜人才方面的考慮,對免職官員固然不能一棒子打死。但現實中,不排除違規起復,比如將‘免職’作為平息輿論的‘擋箭牌’,甚至於鑽法規的空子,作為日後起復的‘跳板’和過渡”。

  “‘免職’實際上是個中性詞”,竹立家説,《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公務員法》的處分類別中,都沒有“免職”。對“免職”作出規定的是《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免職’適用面很廣,沒犯錯的官員也可以免職。即便犯了錯的官員,也僅是問責,不是處分。”

  對於犯了錯被免職的官員,《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要求,“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

  竹立家稱,個別地方從這項規定中找到了騰挪空間,“幾乎每一名起復的官員,特別是因為各種違紀原因免職起復的官員,都會引發質疑,但出面回應質疑的官方,都稱合乎規定。因為如果是‘閃電復出’,比如兩三個月就起復,那麼只要比原職務低一點,就合規;如果一年後起復,即便高於原職務,也符合要求”。

  上述16起因形形色色違紀被免職的案例,9名起復的官員中,3人所在地區的官方出面回應質疑,均稱“合規”。如邵立勇,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就曾向新京報記者説,邵立勇原職務是濱州市工商局局長,半年後起復的職務為威海市工商局副局長,為降職使用,而且履行了相關的組織程式。

  “免職後起復的另一個操作空間在於免掉的是職務,不是級別。保留原級別,那麼就繼續享受相同的待遇。這就為起復留下了‘伏筆’。”竹立家説。

  子女“吃空餉”的山西省靜樂縣原縣委書記楊存虎的起復過程,佐證了竹立家的説法。2012年1月,山西省靜樂縣原縣委書記楊存虎因其女兒王燁5年吃空餉10萬元被免職,兩個月後就起復改任山西省忻州市環保局官員。

  忻州市新聞辦發佈的新聞通稿中稱:“2012年1月15日,免去楊存虎同志靜樂縣委書記職務,保留正縣級別。”“2012年3月20日,忻州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楊存虎同志任忻州市環保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 建議

  降級可堵“官復原職”漏洞

  除了“官復原職”等現象,52案例中的29名起復官員,有2人因輿論等各方面壓力或再度被免,或“失蹤”。

  2010年因礦難,河南泌陽縣原副縣長王新科被免。但2011年8月,媒體曝出免職後,他一直以副縣長身份部署工作、出席正式公務活動,還兼任該縣政法委書記。

  這名被質疑為“假免職”的副縣長,現已“失蹤”。泌陽縣官網的領導介紹,以及上月縣領導齊聚的縣經濟運作工作會議,都沒有王新科的名字。

  8月8日,泌陽縣宣傳部門負責人對新京報記者説:“他(王新科)已經不在泌陽縣了,因為之前的報道影響太大了。至於他現在具體去了哪,我們也不知道。”

  另一名被“再度被免”的官員是河南週口市官員薄玉龍。2012年,因在週口市檢察院原檢察長李春長依法受賄一案中,原扶溝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薄玉龍利用行賄手段而得到職務調整,事後被免去職務。今年1月,薄玉龍“從基層回來後”,擔任了週口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政委。

  薄玉龍履任該職務被曝光後引起輿論關注,他回應質疑稱,之所以能回來任職,是因為領導考慮了他過去的綜合工作表現。

  今年7月,薄玉龍再度被免。週口市人民檢察院宣傳處處長靳登高向媒體表示,黨組開會後認為,薄玉龍原問題係行賄、介紹受賄,性質不適合反瀆職侵權的崗位,所以做出了免職決定。

  受訪專家們認為,起復後再度免職,充分證明原來的起復決定有問題,“這相當於官員任免‘事故’。誰做出的‘帶病起復’決定?誰為這類‘帶病起復’擔責?”許耀桐説,截至目前所有免職後起復的官員,都是公眾、媒體曝光後,才浮出水面,未有一起官方通報,“亟待建立的就是一個官員起複製度,哪類免職官員有資格復出?復出考察、公示等復出程式如何進行?必須對這些作出規定”。

  “被問責、免職的官員,經過考察、評估等幹部任免考察,可以復出,這並不違反規定。”竹立家表示,但現實中,問責免職、起復的官員數量為數不少,“其中不乏違反幹部任免程式和規定的情形,比如上級領導打招呼,被問責免職的官員,隔一段時間就官復原職”。

  許耀桐認為,今年昆明原書記張田欣、江西省委原常委趙智勇兩名副省級官員被免職後連降數級,樹立了官員免職的新樣板,“能封堵住不當起復。”

  竹立家強調説,張田欣、趙智勇的“降級”處分對官場有更大的震懾效果,“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降級’處分有個兩年時限,兩年後解除處分,但即便是解除了處分,兩人的仕途、晉陞,也要按照職級一步步來”。

  新京報首席記者 王姝 見習記者 陳瑤 劉素宏 郭永芳 實習記者 楊雨奇

  (原標題:6年來85名免職官員逾三成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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