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明確差旅費標準:張家口夏冬季差旅費高於北京
- 發佈時間:2016-04-15 07:12:15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王斌
昨天,財政部發佈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從今年5月1日起執行。該標準與去年9月出臺的標準相比,增加了部分細分地級市的執行標準。同時,執行旺季標準的地區也增加不少,各地區的標準呈現出漲跌有異的局面。如河北增加了張家口、秦皇島等旺季標準地區。其中,張家口在7月—9月,11月—次年3月的旺季價格整體高於北京地區。
□新變化
細化至地級市,更加方便執行
財政部透露,按照2015年9月30日出臺的《關於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出差,執行財政部制定的住宿費上限標準;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市縣出差執行地方財政部門制定的住宿費標準。
根據財政部統一部署,目前各地財政部門已將差旅住宿費標準細化到地市一級。為方便今後的執行,此次財政部將相關標準匯總整理後,制定了最新版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今後標準如有調整,財政部還將及時更新。
無旺季地級市,標準有所下調
記者發現,與2015年出臺規定相比,京滬等地區標準並未發生變化,也沒有設定旺季上浮價格。如部級幹部在北京的住宿費標準仍是1100元/人·天;司局級幹部在北京的住宿費標準還是650元/人·天;其他人員則繼續為500元/人·天。
在有些地區隨著細分至地市一級地區,省內主要地區價格普遍保持不變,但在細分出來的地市一級地區,如果沒有設立旺季價格,其標準則大多有所下調。如天津市就發生了變化,在保留原有部級幹部住宿費標準仍是800元/人·天,司局級幹部480元/人·天,其他人員380元/人·天的基礎上,這次專門對天津市寧河區的標準做出了降低。在寧河區,部級幹部住宿費標準降為600元/人·天;司局級幹部降至350元/人·天;其他人員只有320元/人·天。
旺季上浮價格,標準普遍調高
同時,在一些地區也有標準提高的情況出現,這主要是原來沒有設定旺季上浮價格的省份,隨著細分出一些地區並設立旺季價格,標準則有所提高。如河北省原來三類人員只有800元/人·天、450元/人·天、350元/人·天這三類標準,同時也不存在旺季上浮價。
按照這次出臺的新標準,雖然河北除石家莊市、張家口市、秦皇島市、廊坊市、承德市和保定市以外地區的其他人員標準從350元/人·天,降至310元/人·天,但此次河北也新出現了張家口市、秦皇島市和承德市3個旺季價格地區,旺季價格均有相對較大幅度的上漲。如張家口市在每年7月至9月,以及11月至次年3月的旺季,三類人員價格分別漲至1200元/人·天、675元/人·天和525元/人·天,整體來看都要高於北京地區。
□馬上就訪
遠期或可推差旅費打包機制
京華時報記者當日從財政部門的相關工作人員方面獲悉,這次我國將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準通過細分至地市一級,並且更普遍地分時段設立旺季價格,現階段來説是更加科學合理,更有利於執行的。不過這位有關人士也建議,從長遠看我國也可根據財政改革需求,考慮將差旅費實行定額制或稱打包制,將類似住宿費、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等整體費用定為一個相對統一的整體價格。
這位有關人士介紹,目前國記憶體在很多旅遊城市,物價隨季節變化很大,這次調整有關部門應該説充分考慮到了各地經濟發展水準、消費水準、物價漲幅以及淡旺季價格實際變化等綜合因素,更加符合各地實際情況,也有利於機關人員開展有關工作,以及後續接受審計等有關部門監督。
不過這位有關人士也表示,現行《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等規定將差旅費細分為
住宿費、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等幾大類。同時,一些地方也沒有再單獨制定地方標準,通常會直接借鑒國家標準並加以使用。由於差旅費涉及費用種類較多,標準過細,在實際操作中也確實存在一定執行時略顯繁瑣等問題。
他介紹,目前在國際上有些發達國家會對於公務人員的差旅費實行定額制、包乾制或稱打包制,也就是將類似住宿費、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等費用定為一個相對統一的整體價格。這種方法的優勢,一方面對於公務人員和財務人員執行起來相對較為簡便易操作,另一方面這種方式也更加人性化,允許個人在規定範疇內自行調劑,換言之由於整體費用是一定的,所以住得略好吃得就相對較差,吃得略好住得就要簡陋一些。他分析,目前我國正在進行一系列財政體制的改革,對於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有關部門也可以考慮適當加以變革。
京華時報記者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