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治理常態化 環保掛牌限批形成組合殺手锏
- 發佈時間:2016-02-14 11:50:17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王斌
環保牙齒“長”在哪,“咬”了誰?
新華社記者楊維漢、崔靜、付昊蘇
“一個好的法律不能成為‘紙老虎’,要讓它成為一個有鋼牙利齒的利器,關鍵在於執行和落實。”
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環保法,被社會寄予厚望。實施一年來,約談15個市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查處違法排污企業5.1萬家、發現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企業7.34萬家……
明確以改善環境品質為核心,使環境治理成效與老百姓的感受更加貼近。揚“齒”立威、鐵腕治污,環保執法“過松”“過軟”的局面有了明顯改觀。“十三五”時期,將重點打好遏制黑臭水體、灰霾天氣“攻堅戰”,多污染物協同治理,從政府主導向社會共治、多方制衡轉變……
環保“督企”轉向“督政”,掛牌、限批形成組合“殺手锏”
“2014年前9個月,PM10濃度146微克每立方米……是河南省環境空氣品質最差的城市之一”“存在等待觀望和被動應對情況”“221省道和301省道大型運輸車輛經過時揚塵極為嚴重……這是環保部在給河南省安陽市的約談通報中作出的表述。
講真話,出實招,一針見血,不留情面……新環保法實施一年來,各級環保部門探索以約談督政為抓手,結合“掛牌督辦”“區域限批”,形成組合“殺手锏”,強化政府的環保責任,使一批突出環境問題得到整改落實。
督企——截至去年11月,全國共檢查企業158萬家次,查處違法排污企業5.1萬家、發現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企業7.34萬家。
督政——從過去的監督違法排污企業,向綜合監督地方政府履行職責轉變。2015年,環保部組織對33個城市開展綜合督查,約談15個市級政府 主要負責人,比2014年約談增加了一倍,解決一批突出環境問題。在督查過程中,注重資訊公開和壓力傳導,依法嚴懲惡意的環境違法行為,産生了震懾作用。
督查——2015年,各省區市對134個市和2個縣開展了綜合督查,對28個市縣進行了約談,對19個市縣實施了區域環評限批,對發現的176個問題掛牌督辦。
“加大考核力度,推動重點區域流域環境品質改善。對未通過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考核的北京市朝陽區、天津市靜海縣、河北省廊坊市、河南省新鄉市、湖北省宜昌市實行限批,”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説。
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産停産,環境執法“硬”起來
環境執法“硬”在哪?關鍵在於重典治亂,鐵規治污。環保部門通過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産停産等手段,督促企業自覺履行治理責任。以偷排、偷放等惡意違法排污行為和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為重點,依法嚴查環境違法行為。
去年,全國共發現2658家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存在不正常運作、超標排放、弄虛作假等問題,17個省區市對發現的問題立案78起。環保部通報15起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及數據弄虛作假典型案例。
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國各級環保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611件,罰款數額超過4.85億元;實施查封、扣押案件3697件,實施限産、停産案件251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732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共1478件。
對惡意環境違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環保部首次聯合公安部、最高檢對靖江市原侯河石油化工填埋疑似危險廢物案、東莞市長安錦廈三洲水質凈化有限公司弄虛作假案,兩起案件啟動聯合掛牌督辦,形成合力打擊環境污染犯罪活動。
新環保法正在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而與之相銜接的新大氣污染防治法也已經公佈。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核安全法的制定,也已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年立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法修正案也已經列入國務院行政審批體制改革“打包”修法項目。
2016年,環保部將全面落實隨機抽查和抽查督查制度,省級環保部門對國家和省級重點監控企業的現場抽查督查要實現“全覆蓋”。
走出環境治理的“搖擺觀”,推動守法的常態化
河南北部某縣,因空氣品質差被環保部門約談。隨後當地展開大力度治理,全縣一度把700多家企業全部關停。當地縣委書記對新華社記者説,企業 停了,空氣是好了,但剛開始的一個月,全縣的GDP幾乎為零,此後有的企業又開足馬力。這種情況雖然較為極端,但有一定的代表性。在一些地方有少數幹部對 于科學發展的認識,還是存在環境治理的“搖擺觀”。
2015年1月,規定了按日計罰等新內容的新環保法開始實施。然而,全國範圍內照此重罰的卻並不多。一些基層環保幹部反映,雖然新環保賦予了 環保執法部門對於違規排放企業進行查封扣押的權利,但是在具體實踐過程中也阻力重重。有的企業推三阻四,若沒有警察的配合,環保執法人員連企業的門都進不 去。
一個毋庸置疑的事實是,産業、能源結構調整具有長期性、艱巨性。 環保部開通“12369”環保微信舉報,公眾成為“環境監督員”;以打擊惡意違法排污和造假行為、督促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為重點,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 為的高壓態勢,環保守法的新常態正在逐步形成。
與此同時,三峽重慶庫區首例跨區域環境公益訴訟案開庭;貴州為“環境官司”暢通“方便之門”;為解決制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突出問題,最高人民 法院于2015年初出臺了相關司法解釋……環境公益訴訟作為社會組織參與治污的重要途徑,在新環保法實施第一年實現“破冰”。隨著公益訴訟主體的擴大,環 保維權不斷推進。環境品質改善不僅加大地方政府考核壓力,同時鼓勵公眾參與進來。
為改善環境品質,2016年,河南等地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將突出抓好燃煤污染防治、工業大氣污染防治、機動車污染控制。重點實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和散煤替代,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
中華環保聯合會法律服務中心副主任馬勇等專家也指出,總量減排和品質改善,都有約束性指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地方政府必須完成的任務。 要想讓資訊公開、鼓勵公眾參與成為防止環境污染的“常規武器”,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協調統一,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