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局:外匯儲備上下波動屬於正常現象
- 發佈時間:2016-02-08 10:13:02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劉小菲
2015年末以來,我國外匯儲備規模變化較為明顯,跨境資金面臨一定的流出壓力。部分市場人士對我國外匯儲備前景持較為悲觀的看法,並認為管理部門會增加對個人購匯、QDII的限制措施以減少資本流出。針對這些熱點問題,《經濟日報》記者對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政策法規司)司長王允貴進行了專訪。
王允貴表示,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期,國際收支平衡的基礎尚不穩固,受國內外經濟金融市場波動的影響,外匯儲備上下波動屬於正常現象;國家外匯局在現有政策法規框架下對經常項目提前購匯業務要求進行了細化和明確,主要規範銀行為企業辦理經常項目提前購匯業務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要求,沒有新增的限制購匯措施;我國短期外債風險總體可控。
記者:能否結合去年12月和今年1月的外匯儲備變化情況,談一下外儲下降的原因?
王允貴:外匯儲備規模的增減是宏觀經濟運作的結果。影響外匯儲備規模變動的因素比較多,既包括央行在外匯市場的操作,也包括外匯儲備投資資産的價格波動,同時由於美元作為外匯儲備的計量貨幣,其他各種貨幣相對美元的匯率變動還可能導致外匯儲備規模的變化。此外,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關於外匯儲備的定義,外匯儲備在支援“走出去”等方面的資金運用記賬時也會從外匯儲備規模內調整至規模外。綜上可以看出,外匯儲備的變動是多重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當前,國際環境複雜多變,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期,國際收支平衡的基礎尚不穩固,受國內外經濟金融市場波動的影響,外匯儲備上下波動屬於正常現象。未來隨著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不斷完善,國際收支趨向基本平衡,外匯儲備規模上下波動可能成為新常態。
記者:在外匯儲備下降的規模中,大約有多少屬於“藏匯於民”?
王允貴:從國際收支角度看,經常賬戶順差以及外匯儲備的下降都會形成民間部門凈資産增加,而民間部門的凈資産增加又由其對外資産和負債的變化共同影響。“藏匯於民”通常是針對民間部門的對外資産而言。
初步統計,2015年,“藏匯於民”的部分即民間部門對外資産增加約4000億美元。從前三季度“藏匯於民”的結構來看,“走出去”等對外直接投資約佔42%,港股通和QDII等形式的對外股票和債券投資約佔21%,在國外存款和對外貸款等其他投資約佔36%。需要説明的是,外匯儲備僅以外匯形式存在,而民間部門對外資産中既有外匯又有本幣。
記者:外匯儲備在支援“走出去”等方麵包括哪些主要項目?
王允貴:長期以來,國家外匯管理局不斷推進外匯儲備的多元化投資和運用,大力支援企業“走出去”,為服務實體經濟發揮了積極、重要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戰略部署,完成向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注資工作,組建絲路基金、中拉産能合作投資基金、中非産能合作基金,深化多雙邊投融資合作,優化委託貸款平臺,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國際産能和裝備製造合作等重大戰略。
下一步,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努力履行好出資人職責,運用好股權、債權、基金等多種方式,大力支援“一帶一路”建設,更好地服務企業“走出去”,促進國家經濟繁榮與社會發展。
記者:有觀點認為,我國短期外債佔比較高,在美元升值、美聯儲加息背景下,容易導致短期償債壓力較大,資本大量流出,請問我國短期外債是否存在償付風險?
王允貴:從2015年9月末我國短期外債的結構來看,“與貿易有關的信貸”餘額為5042億美元,佔比近一半(49%)。由於我國長期以來是對外貿易大國,因此與貿易有關的信貸,如企業間貿易信貸、銀行貿易融資等融資性債務佔比也較高。在我國的短期外債中,這部分外債一般基於真實的貿易背景,存在較為確定的償付基礎,因此償付風險相對有限。
按幣種分類,2015年9月末我國短期外債中,人民幣外債餘額為4863億美元,佔比48%。從風險角度來看,這部分人民幣外債不存在貨幣錯配風險和匯率風險,也不直接消耗外匯儲備。因此,相對於外幣外債而言,人民幣外債面臨的外部不確定性較低,受匯率變動的影響也較小。
另外,雖然我國短期外債的絕對規模較大,但從我國短期外債與外匯儲備的比較情況來看,我國短期外債與外匯儲備相比的規模不大,短期外債風險總體可控。根據2015年末我國全口徑外債統計數據初步判斷,衡量我國總體債務風險的負債率、債務率、償債率等指標仍將處於合理區間範圍之內,我國外債整體情況良好,抵禦跨境資本流動的衝擊能力較強。
記者:有媒體報道稱,目前多家擁有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資格的基金公司,新産品發行放緩。請問在資本流出方面是否加強了管理,個人購匯是否會受到限制、經常項目下購匯手續是否比過去更加繁瑣?
王允貴:2015年3月,QDII總獲批額度已經達到899.93億美元,接近國務院批准900億美元的QDII總額度上限。因此,從2015年4月起至今,國家外匯管理局都未再批准新的QDII投資額度。在現有QDII投資額度內資本流出方面,國家外匯管理局沒有出臺任何限制措施。下一步將會同相關部門,繼續推動QDII等相關跨境證券投資業務的開展。
2007年以來,國家外匯管理局實施了個人購匯、結匯年度總額的便利化管理措施,個人每年5萬美元以內的購匯、結匯憑身份證件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5萬美元的,憑有交易額的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這一政策沒有任何調整。
對於企業和境內機構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購匯,國家外匯管理局長期以來堅持便利化原則。近期,外匯業務核查和檢查中發現,部分企業存在通過提前購匯渠道進行違法違規投機套利行為。為了維護正常有序的外匯市場環境,國家外匯管理局在現有政策法規框架下,在滿足企業和境內機構對外支付真實需求的同時,對經常項目提前購匯業務要求進行了細化和明確。主要是規範銀行為企業辦理經常項目提前購匯業務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要求,沒有新增的限制購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