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家鐵路局黨組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 發佈時間:2016-01-25 17:12:5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5年6月29日至8月31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對國家鐵路局進行了專項巡視。10月22日,中央巡視組向國家鐵路局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把整改落實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局黨組高度重視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切實承擔起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認認真真抓好整改工作,確保反饋問題和事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交待。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局黨組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2015年中央第二輪專項巡視情況彙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王岐山同志關於做好巡視整改工作的明確要求。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意見,局黨組全面接受,立行立改,標本兼治,進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機制,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切實抓好整改。
二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由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專門工作班子,具體負責整改方案推進落實工作。先後召開8次黨組會和6次局務會,專題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重要問題。局屬各單位黨委(黨組)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職責分工範圍內的整改工作。
三是明確責任分工。逐條研究梳理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和建議,制定印發《中央專項巡視國家鐵路局反饋問題和意見建議整改工作方案》,分解整改任務,提出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等6個方面整改要求、19個方面問題和54項整改措施,逐項明確領導分工、責任部門和整改時限。
四是強化問題導向。對巡視組提出的問題,堅持一查到底、盯住不放。對移交的違紀問題線索,嚴肅認真查處,對查清的問題依規執紀問責,分類處理。同時,把解決具體問題與普遍性問題、解決顯性問題與隱性問題、解決當前問題與長遠問題有機結合起來,形成整改工作長效機制。
二、立行立改,勇於擔當,確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見到實效
局黨組帶領機關部門和局屬單位黨委(黨組)齊心協力,經過2個月的努力,中央專項巡視指出的19個方面問題整改落實取得了實效。
1.針對“黨的領導不夠堅強有力,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實”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增強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意識。局黨組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從嚴治黨重要講話精神,聯繫劉志軍等嚴重腐敗案件的深刻教訓,深刻認識全面從嚴治黨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自覺性。
二是加強黨組執行力和領導力建設。深入落實《中國共産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修訂印發《國家鐵路局黨組工作規則》,進一步明確黨組職責、組織原則、作風建設等內容,發揮黨組核心作用。結合局黨組成員新老交替,重新調整了黨組成員工作分工,強調黨組書記履行抓黨建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明確其他黨組成員根據分工抓好職責範圍內的黨建工作。
三是以黨的最新理論和精神武裝黨員幹部。在加強黨組中心組學習的同時,于2015年11月舉辦全局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培訓班,組織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局、處級幹部參加,深刻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鐵路改革發展實際,抓好履職監管各項工作。
2.針對“黨組決斷力不強,對黨的政治紀律和規矩講得多,抓落實不夠”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嚴格管理。局黨組制定出臺《關於局領導率先垂范帶頭嚴格執行相關制度規定的若干意見》,從提高公務活動和公文辦理效率,嚴格執行因私離崗、離京請銷假制度,嚴格執行固定資産管理制度,嚴格規範國內公務活動,嚴格遵守外事紀律5個方面,提出了16條簡明扼要、便於執行的具體措施。
二是發揮局黨組領導表率作用。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挺在前面,在出國出訪、國內公務活動、辦公傢具配備等方面以上率下,嚴明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堅持每週召開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協調重點工作推進落實事項;對於請示性簽報和需要會簽、簽發的公文文稿,當日辦理不過夜,高效辦事、狠抓落實。
三是狠抓督辦落實。修訂《國家鐵路局督促檢查辦法》,明確立項、交辦、承辦、督辦、催辦、反饋、通報、辦結、歸檔9項程式,完善書面督查、會議督查、實地調研、回訪復查、網路督查、第三方評估6項常態化督查方式,健全規範化、制度化、長效化的督查機制,確保黨組決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實。
3.針對“個別黨組成員在會下發表同黨組決議不一致觀點”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嚴明紀律。局黨組結合學習黨的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增強黨組成員黨章黨規黨紀意識。黨組書記對有反映的班子成員開展了談心和批評幫助。局黨組成員嚴格執行黨組議事規則,強調“黨組成員代表黨組的講話和報告,應當事先經黨組集體討論或者傳批審定。黨組成員署名發表的與工作有關的文章,應當事先經黨組審定或者經黨組書記批准。黨組成員在調查研究、檢查指導工作或者參加其他活動時發表的個人意見,應當符合黨組決定精神”。
二是及時提醒。利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黨組成員相互談心等機會,加強黨組成員溝通交流,對一些苗頭性問題及時“扯扯袖子”、“咬咬耳朵”,不斷強化黨的意識、紀律意識、規矩意識。
4.針對“貫徹落實中央深化鐵路改革方案不夠堅決,履行鐵路監管職責不夠全面”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深化對鐵路政企分開改革的認識。局黨組3次召開專題會議,對照中央深化鐵路改革方案和國務院批准的“三定”規定,深入研討國家鐵路局的職責定位和工作目標;結合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學習,深入思考、準確把握簡政放權、加強政府行政監管與落實企業市場主體責任的關係,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堅持以改革創新理念指導鐵路行業監管工作。
二是廣泛調研聽取意見。2015年10月中下旬,局黨組成員帶領3個調研組,分赴9省區開展專題調研,走訪地方政府、有關企業等19個部門和單位,召開座談會17次,開展一對一訪談6次,主動聽取對鐵路行業監管工作的意見建議。11月份以來,局黨組成員帶隊先後走訪了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就加強鐵路行業監管的途徑和辦法等聽取意見;結合國務院安委辦組織的與鐵路企業負責人談心對話活動,黨組成員採取添乘檢查、座談交流等方式,就加強鐵路行業安全監管、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等進行廣泛交流,不斷深化履職監管工作。
三是認真履行鐵路監管職責。始終把維護鐵路運輸安全、工程品質安全和設備品質安全放在首位,以高鐵和旅客列車安全為重點,2015年全年共開展19項、785組次監督檢查,發現各類問題並下發整改通知書688份,問題整改率達到89%。深刻吸取“8·12”天津港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教訓,持續開展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對全路39個危險品重點辦理站逐一進行排查和問題整改;深入推進“打非治違”專項活動,累計完成上跨高鐵立交橋移交106座,完成高鐵安全保護區劃定1.3萬公里;積極推進行政執法,全年共制止查處各類危及鐵路安全的非法違法行為893起,調查處理群眾投訴舉報398件,實施行政處罰112起,上繳國庫金額1825.6萬元。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國家鐵路局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方案》,依法規範開展監督檢查。
5.針對“一部分工程品質的監管職責不落實”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深入學習研討。深入學習領會中央關於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和行政體制改革精神,就強化鐵路工程品質安全監管提出改進措施。強調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職責,健全完善鐵路工程監管的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加大監督抽查、行政執法力度,維護鐵路建設市場良好秩序。組織召開鐵路工程監管工作交流座談會,以問題為導向,研究加強和規範行業監管的具體措施,督促地區監管局落實監管執法職責。
二是專題調研。2015年11月至12月上旬,黨組成員帶隊赴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部門調研了解地方鐵路建設工程推進和管理情況,協調指導加強鐵路工程項目品質安全監督工作。
三是健全機制。2015年12月上旬,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製定發佈《鐵路建設項目國家驗收實施辦法》,對開展國家驗收的範圍、依據、條件及準備、實施程式等進行全面規範。依據有關規定,全年組織辦理了國家審批的30個在建工程項目和16個新開工項目品質監督手續。加強與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的溝通協商,努力構建“政府監管、企業自控、社會參與、具有鐵路行業特色”的監管體系。
四是全面監管。加大工程品質安全、招標投標及市場秩序等行業監管和專項監督檢查力度,全年共組織開展工程品質監督檢查166次,品質抽檢93批次,受理投訴舉報51件,實施行政處罰23件,有力打擊了鐵路建設領域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6.針對“起草法規、條例行動遲緩”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加快推進《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修訂工作。在充分研究論證、多方溝通協商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完善草案,2015年12月已向交通運輸部報送了《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修正案草案。
二是積極推進《鐵路法》修訂等重大立法項目。組織開展《鐵路法》7大重點課題評審工作,在課題研究成果基礎上,啟動了《鐵路法》修訂框架研究,並形成框架方案初稿。2015年12月初已向交通運輸部、國務院法制辦報送2016年度立法計劃,建議將《鐵路法》修訂列為一類立法項目、《鐵路運輸條例》列為立法計劃預備項目。
7.針對“查辦監管案件不力和地區監管局在實施行業監管過程中存在自由裁量權”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完善制度機制,推動地區監管局監管履職走向法治化、規範化、標準化。調整加強地區監管局領導班子配備,優化地區監管局“三定”方案,強化一線監管執法力量。制定下發了《鐵路安全品質監督檢查指導意見》《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暫行辦法》《鐵路安全生産違法行為公告辦法》《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檢查細則》《國家鐵路局行政處罰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鐵路行政處罰工作的通知》6個規範性文件,全面梳理明確地區監管局行政處罰事項有關規定要求,為加強和規範監管執法奠定了制度基礎。
二是規範程式,陽光執法。完善和細化專項檢查、投訴舉報和事故調查程式。監督檢查前,做好廉政“提醒”,發現苗頭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監督檢查中,實行雙人執法,並按規定錄音錄影,加強對行政處罰依據、處罰程式、處罰裁量等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糾正行政執法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推行行政處罰上網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加強指導,防控風險。加強對地區監管局業務指導,落實地區監管局行政執法主體責任。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細化調查方案,嚴格科學取證,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投訴舉報做到“件件有著落、件件有反饋”。嚴格落實行政許可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方案,切實執行許可服務指南和審查細則規定的流程,做到公正公開。
8.針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淡薄”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認真落實《中共國家鐵路局黨組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主體責任的工作意見》。把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始終堅持兩手抓、兩手硬。2015年12月中旬,印發《國家鐵路局基層黨組織和紀檢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實施辦法》,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
二是舉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暨黨建工作業務培訓班。明確和落實各級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織的監督責任,切實加強黨的建設。
三是逐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局黨組落實從嚴治黨責任制,完善黨建工作格局,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制度建設;基層黨組織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半年報告制度;堅持從嚴管理領導幹部,嚴格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每年開展1次黨建述職評議考核、1次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督導檢查,切實解決重行政業務、輕黨風廉政建設的問題。
9.針對“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不力,沒有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建立健全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集中管理和集體排查制度。2015年10月,印發《駐國家鐵路局紀檢組對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集中管理和集中排查辦法》,實現問題線索管理制度化、規範化。
二是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從嚴選拔任用幹部、從嚴管理監督幹部的要求,2015年10月,印發《關於規範回復國家鐵路局人事司幹部選拔任用廉潔性審查意見的暫行辦法》,對相關工作進行了規範和加強。
三是印發《國家鐵路局行政執法廉政風險防控手冊》。加強對行政執法全過程的監督檢查。
四是貫徹中央紀委向交通運輸部綜合派駐紀檢機構方案。主動配合做好相關工作的細化落實,進一步強化局機關紀委建設和工作責任。
10.針對“科研課題立項不規範”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規範科研項目管理。修訂《國家鐵路局科技研究計劃管理暫行辦法》,規範科研立項和經費管理的工作流程,確保科研立項程式嚴謹,經費測算合理,滿足履職需求。
二是規範選擇科研項目承擔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政府採購有關規定,50萬元以上項目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式辦理;50萬元以下項目通過項目徵集、市場詢價和專家討論,嚴格執行規定程式,合理選定承擔單位,堅決杜絕項目拆分現象。
三是加強科研成果考評和運用。邀請有關部門和專家參加成果考評,積極推廣科研成果,強化科研成果運用。定期組織研討會,每年進行1次科研成果交流考評。
11.針對“有的地區監管局辦公面積仍然超標,有的超標準開會,有的奢侈浪費”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嚴肅執紀,強化警示作用。嚴肅公開查處廣州監管局等領導辦公用房面積超標,成都監管局超標準到風景區開會,瀋陽、西安、蘭州、廣州監管局超標準配備辦公設備等違規違紀問題,引導大家引以為戒,增強紀律意識。
二是立即整改,及時糾正。對地區監管局超標辦公室立即按規定標準進行了改造,全部整改到位;責令退回違規發放的電話卡4.3萬元,對超標準配備的85個拉桿箱、35台平板電腦、35台智慧電話機全部收回、按規定統一調配管理使用,封存地區監管局超標公務用車5輛。
三是舉一反三,落實制度。修訂《國家鐵路局機關會議和培訓費管理辦法》,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和規模,明確經費結算標準和流程等管理要求,加強對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對新組建的事業單位辦公用房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全面檢查,對7個地區監管局的辦公用房使用情況進行認真復查;嚴格執行國家收入分配政策規定,對局屬單位發放獎金福利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指導地區監管局按照地方政府公車改革要求,制定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
12.針對“國家鐵路局機關筆記型電腦、臺式電腦、照相機購買數量較多”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明確標準。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財政部《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傢具購置費預算標準(試行)》、國管局《中央國家機關辦公設備和辦公傢具配置標準(試行)》有關資産配置管理規定,調整完善《國家鐵路局機關通用辦公設備和專用設備配置實施辦法》。
二是專項檢查。開展辦公設備配置情況專項檢查,每年開展一次全局資産清查和財務檢查,加強資産日常管理,嚴防資産閒置和流失。
三是統一調劑。收回超配的33台筆記型電腦、10台臺式電腦,根據局屬事業單位重組的需要,統籌調配使用。
13.針對“用人導向上有任人唯親反映”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制定印發《國家鐵路局黨組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幹部隊伍建設的目標任務、工作舉措、制度保障,規範指導幹部引進、培養、使用、評價、獎懲等工作。
二是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嚴格執行“好幹部”標準,嚴格履行選人用人程式,落實局黨組在幹部選拔任用各個環節的把關定向責任,嚴把動議提名、考察考核、討論決定關,不斷改進選人用人方式方法,提高選人用人品質。
三是落實復查復核制度。按照中央組織部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凡提必核、凡調必核、凡備必核”的要求, 2015年對63名擬提拔為副處級及以上幹部進行了重點抽查核實,7人因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況被暫緩或取消任用資格。
14.針對“用人紀律上有‘跑風漏氣’現象”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嚴格要求。加強對“黨組成員對研究幹部事宜的黨組會議,不得擅自向外洩露,會議筆記應當妥善保管”等規定執行情況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是執紀問責。對於跑風漏氣的組織人事幹部,一經發現查實,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三是加強監督。在人事司增設幹部監督處,加強幹部監督工作,及時受理、督辦、核查幹部選拔任用方面不正之風的舉報和投訴,組織對領導幹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工作。
15.針對“有些幹部考察時間安排過短”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進一步細化局黨組制定的貫徹實施意見,編制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圖,明確幹部選拔任用各環節要求,特別是規範了幹部選拔任用廉潔性審查時限,強化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管理。
16.針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嚴格貫徹幹部選拔任用、從嚴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根據國家鐵路局組建時間短,分流人員有過渡期安排,出現的正職缺員、副職超配的問題,積極採取措施,目前已消化解決了12名處級幹部超編問題。
二是加強幹部交流。對其他超配幹部根據崗位空缺情況,通過加強局機關、地區鐵路監管局和事業單位交流挂職(任職),進一步提升幹部隊伍素質,對經過實踐檢驗、條件成熟的幹部及時選拔任用,2016年6月底前全部解決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
17.針對“7個地區監管局都未設立專人負責黨建工作,黨務人員、紀檢監察幹部均為兼職”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調整機構職責,落實人員編制。局黨組認真研究,並積極與有關單位部門彙報協調,在對地區鐵路監管局“三定”優化調整工作中,突出強化黨建和紀檢機構建設。印發新修訂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機關黨委機構設置、主要職責和人員編制,明確機關黨委負責組織落實上級黨組織及國家鐵路局黨組的重大決策部署,組織開展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設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紀委書記1名,主要負責紀檢工作;設專職組織紀檢委員1名,承擔機關黨委、紀委日常工作。
二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制定《國家鐵路局2015年直屬機關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對局屬單位黨建工作進行述職評議考核,進一步強化基層黨組織書記主體責任意識,切實加強黨的建設。
18.針對“局機關紀委沒有辦事機構”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加強國家鐵路局機關紀委工作,2015年9月印發新修訂的《國家鐵路局內設機構處室設置主要職責和人員編制規定》,設立機關紀委辦事機構,重視發揮機關紀委作用。
19.關於中央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的處置情況。
一是深入核查核實。局黨組高度重視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成立5個聯合調研檢查組,分別對反映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科研項目及經費管理、幹部人事等方面問題,逐項進行調研檢查。各調研檢查組採取現場調查核實、調閱案卷資料、組織人員談話等多種形式,走訪調查了相關部門、單位和企業,形成了專項調研檢查報告。各分管局領導組織相關司局對調研檢查發現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意見。局黨組召開黨組擴大會議,聽取各調研檢查組情況彙報和有關部門意見,對相關問題進行專題解剖分析,做到件件有著落。
二是嚴肅執紀問責。認真調查巡視組移交的反映領導幹部問題25件線索,經調查核實,對照有關紀律規定,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予6名局級幹部、4名處級幹部黨政紀處分,其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3人、警告處分2人;給予行政撤職處分1人、免職處分1人、行政記過4人。同時,抓小防大,局黨組成員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分工要求,對1人進行誡勉談話、6人進行提醒談話。
三、從嚴治黨,持續發力,深化鞏固巡視整改成果
下一步,局黨組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中央紀委和中央巡視辦的要求,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進一步加強黨員領導幹部的思想作風建設,鞏固並用好整改成果,全面深入推進依法履職監管。
1.堅持不懈抓好整改工作。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尚需繼續解決的問題,緊盯不放,跟蹤抓好整改落實;對需要長期努力的,制定週密計劃,加大工作力度,有計劃分階段地積極推進,確保各項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2.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近期,將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組織各地區監管局進行黨風廉政建設述職,同時總結建局以來在落實“兩個責任”方面的經驗和教訓,堅持嚴肅教育、嚴明紀律、嚴格管理、嚴懲腐敗,堅定不移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通過黨員領導幹部民主評議等,進一步健全完善落實“兩個責任”的工作體制和機制。
3.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嚴格黨內政治生活,結合巡視整改深入對照檢查,把責任落實到人,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促進作風建設新常態落地生根。著力完善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不斷規範完善幹部管理的程式、辦法和機制,營造風清氣正、謀事創業的良好氛圍。鞏固辦公用房治理等成果,嚴肅財經紀律,堅決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引導黨員幹部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風氣。
4.努力提高履職監管水準。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總結履職經驗、明確“十三五”時期目標任務和黨建工作要求,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不斷強化鐵路安全品質監管,進一步推動全面履職盡責。以巡視整改為動力,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不斷完善鐵路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加強鐵路規劃研究和科技創新,服務“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推動加快中西部鐵路建設,提高發展品質,保障運輸安全,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方式:電話010-51897648;郵政信箱:北京市復興路6號院國家鐵路局直屬機關紀委,100891;電子郵箱jgjw@nr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