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項目以獎代補政策公佈 10億以上項目獎800萬
- 發佈時間:2015-12-17 13:4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李春暉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日前發佈了《關於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以獎代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顯示,對中央財政PPP示範項目中的新建項目,財政部將在項目完成採購確定社會資本合作方後,按照項目投資規模給予一定獎勵。其中,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的項目獎勵800萬元。
《通知》顯示,PPP項目以獎代補政策旨在支援和推動中央財政PPP示範項目加快實施進度,提高項目操作的規範性,保障項目實施品質。同時,引導和鼓勵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公共服務項目轉型為PPP項目,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債務。
其中,對中央財政PPP示範項目中的新建項目,財政部將在項目完成採購確定社會資本合作方後,按照項目投資規模給予一定獎勵。其中,投資規模3億元以下的項目獎勵300萬元,3億元(含3億元)至10億元的項目獎勵500萬元,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的項目獎勵800萬元。獎勵資金由財政部門統籌用於項目全生命週期過程中的各項財政支出,主要包括項目前期費用補助、運營補貼等。
對符合條件、規範實施的轉型為PPP項目的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財政部將在擇優評選後,按照項目轉型實際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債務規模的2%給予獎勵,獎勵資金納入相關融資平臺公司收入統一核算。享受獎勵資金支援的存量項目,其地方政府存量債務應通過合同條款明確地轉移至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合作方,化債安排可行、交易成本合理、社會資本收益適度。中央財政PPP示範項目中的存量項目,優先享受獎勵資金支援。
《通知》要求,PPP項目以獎代補工作遵循依法合規、公開透明、政府引導、管理到位的原則。
《通知》還要求,財政部根據全國PPP工作進展情況、項目實施情況和規定的獎勵標準,按年確定PPP項目以獎代補工作計劃,在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以獎代補資金,列入下一年度中央財政預算。以獎代補資金原則上在預算安排額度內據實列支。
享受以獎代補政策支援的PPP項目,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和財政部等部門出臺的一系列制度文件,切實保障項目選擇的適當性、交易結構的合理性、合作夥伴選擇的競爭性、財政承受能力的中長期可持續性和項目實施的公開性,確保項目實施品質。不符合示範項目要求被調出示範項目名單的項目,不享受以獎代補政策支援。已經在其他中央財政專項資金中獲得獎勵性資金支援的PPP項目,不再納入以獎代補政策獎勵範圍。
地方財政部門要對轄內PPP項目以獎代補資金的申請工作進行指導,做好獎勵資金審核撥付的組織和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獎勵資金審核撥付工作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和反映,保證以獎代補政策落到實處。
對以獎代補政策支援的PPP項目,有關省級財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財政職能,因地制宜、主動作為,會同項目實施單位和有關部門,為項目的規範實施創造良好環境。積極推動項目加快實施進度,確保項目規範實施、按期落地,形成一批管理水準高、化債效果好、産出結果優、示範效應強的樣板項目。
專員辦要對轄內申請以獎代補資金的PPP項目有關情況進行認真審核,確保項目規範運作,符合PPP相關制度要求。同時,要加強對獎勵資金撥付、使用的監督檢查,規範審核撥付程式,保證獎勵資金專項使用。
據悉,該政策自2016年起施行,執行期限暫定3年。